《王阳阳全集》第九卷《别录1》
乞养病疏 十五年八月 时官 刑部 主事
(弘治十五年1502年,阳明先生31岁,八月告病回乡筑室于四明山之阳明洞修习导引之术)
【原文】:
臣 原籍 浙江 绍shào兴府 余姚县人,由弘治十二年二甲进士,
弘治十三年六月 除授前置zhì,弘治十四年八月奉命前往直隶、淮安等府,
会同各该巡按、御史审决重囚,已行 遵奉 奏报。
外切缘 臣自 去岁三月,忽患 虚弱咳嗽 之疾,剂jì灸交功,入秋 稍愈。
遽jù欲 谢去 药石,医师 不可,以为 病根 即植,当复 萌芽。
勉强 服饮,颇亦 臻zhēn效,及 奉命 南行,渐益 平复。
遂 以为 无复 他虑,竟废 医言,捐弃 药饵,冲冒 风寒,恬无 顾忌,内耗外侵qīn,旧患仍作。
及 事竣 北上,行至 杨州,转增 烦热,迁延 三月,尪wāng赢日甚。
心虽恋阙què,势 不能前;追诵医言,则既晚矣。
先民有云:“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臣之 致此,则是 不信 医者 逆耳之言,而 畏难 苦口之药 之过也。
今虽 悔之,岂可 能乎?
臣自 惟 田野 竖儒,粗通章句,遭遇圣明,窃禄部署。未效答于涓juān埃āi,惧遂 填于沟壑。蝼蚁 之私,期得 暂离 职任,投养 幽闲,苟全 余生,庶申 初志。
伏望 圣恩 垂悯,乞敕 吏部,容臣 暂归 原籍 就医调治,
病痊 之日,仍赴 前项 衙门办事,以图 补报。
臣 不胜 迫切 愿望 之至。
译文
臣原籍是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阳明先生28岁),得中二甲进士。
弘治十三年(1500年)六月授予前职。(在京师任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大约正六品)
弘治十四年八月(1501年30岁)奉命前往直隶、淮安等府和该地巡按,御史一起审理,判决重囚。(受命审查江北囚徒,平反诸多冤假错案)
遵照圣命而行的事都已经奏报了,除此之外,还因为臣自从去年三月忽然患上咳嗽的病,身体虚弱,药剂针灸齐下,入秋后才稍有起色。
本想立刻就停药,医师不允,由于病根既已种下,稍不留意,还会重发。
勉为其难的继续服药,倒也快痊愈了。等到奉命南行时,渐渐的就没有问题了。
于是便觉得没有什么可顾虑的,居然也就不记医师的话,不再服药了。
顶风冒寒,一点也不顾忌,身子本就弱,外病又来侵害,旧病又是复发。
及至事情处理完北上,而来到扬州时,辗转增病,又添烦热,连绵不断的病了三个月,身子一天比一天虚弱。虽然满心想念圣上之事,但在这种情形下迟迟难进;现在追思医师的话,实在是晚了。前人曾说过:“忠言逆耳却对自己的行为有利,良药苦口却对自己的病有利。”
所以到了这个地步,实在是因为不相信医师逆耳的忠言,而且又畏难于苦口良药的过错。
现在虽然感到后悔,但又有什么用呢。
臣自认为不过是一个田野竖儒,略微懂一点章句,幸而遇到了圣明天子,让我荣幸的得到信任给予职任。还没能报答像尘埃那么一丁点功劳,恐怕马上就要离开人世。
臣有蝼蚁般私心,期望能够准许暂时离开现在的职位,回到幽静清闲的地方静养一段,若是苟且能保全余生,或许还可以重申最初的志愿。恳求圣恩垂怜,请下令吏部能让臣暂回原籍求医调治,病愈之日,依然到原来所属衙门办事,以此作为补救。
臣怀着诚切的希望恳请圣上。
除授,拼音chú shòu,释义为拜官授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