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读书会当中有一个书友跟我讲了王尔德的“公主的生日”,他说他非常喜欢他的文学淳朴简单一些宫廷的小故事,可是满满的都是人生的道理,觉得比安徒生的童话要美得多,但他跟我讲的时候非常非常的难忘,那一晚上,我居然梦见了王尔德,那颗有心的人。
今天再次在图书馆上看到了这本书,快乐的王子,打开看一下,觉得真的是非常的好。
在夜莺和玫瑰的这篇文章当中,才发现原来是王尔德写的,曾经特别喜欢这篇文章,他说已经将自己的身体是香的玫瑰,将粉色的玫瑰染成了红色,可是年轻人向姑娘打招呼说,我有世界上最美的一朵红玫瑰,姑娘说我的衣服没法和这朵花皮,另外我有了珠宝怎么还会要这些廉价的花呢?年轻人感到很气愤,说你真是没心没肺的人把花扔在一边,玫瑰花飞的马车碾过,被风吹进了一个臭水沟。年轻人说我竟然相信感情真是太愚蠢了,感情还不如逻辑,学游泳感情根本就不能和逻辑学相比,逻辑学让我明辨是非,感情只会让我的脑子里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在什么都讲究实用的年代,我要去学习哲学,用哲学来充实自己,年轻人拿到住处找了一本很久没有读过的书,认真的学了起来。
在丹丹大家都住那里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的价值真的很温柔,也许你认为你在那个会里面充当着一个写东西的一个人,但实际上你的存在与否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重要,也许消失了,也许你什么都没有了,他们也不会来找你做什么东西,就是这样。
没有任何的感恩,就像夜莺一样。唯一留存的还是自己简单的文字。
夜莺,想如果自己为了一朵玫瑰花,实在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值得珍惜的,如果活着他能站在树上看太阳看月亮,都是他所留恋的,还有山楂树飘来的香味,山谷的花儿的香气,都让她舍不得,可是他觉得感情比生命还要重要,他觉得自己难过,总比所爱的人难过要好一些。
可是世上有什么东西愿意付出你所有的灵魂呢?
我们不需要读太多的书,书本上都没有,可是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却实实在在的存在。
我爱我的孩子,我愿意用生命去唤取他,给他幸福,给他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