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房屋租赁的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于2016年1月30日签订租房协议,想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18年2月25日中止该协议。详情如下:
一、乙方于2018年2月15日前搬离,交房给甲方指定人员。
二、乙方确保于2018年3月31日前办理完工商注册地址的变更事宜。
三、鉴于乙方经营困难,乙方无需承担相关房屋租赁税金。甲方将在乙方注册地址迁出后三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5.3万元。
收款账户信息:户名:戴勇,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万柳支行,账号:6217730701517250
四、双方再无争议和纠纷。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出租人):
2018.01.25
乙方(承租人):
201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