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向世人坦言:“绝不涅槃,绝不放弃,誓要理直气壮的要了人家清清白白的良家女子。”
他不仅这么说了,他还这么做了,他一日一情书,一刻一骚扰,做的有滋有味,干的兢兢业业!专心致志,一心一意的每分每秒也不曾懈怠。
他将他的多情本性发挥的淋漓尽致,美焕绝伦,写唯美夸张的情歌诗词去诱惑人家姑娘,痴情万种装模作样的去迷惑人家姑娘;然后,还振振有词赌天赌誓的说:“上天安排的,上天注定的,前世今生的缘分,生生世世的轮回。”
他这傢伙,明明就是一多情种子,明明就是一偷心的贼,却偏生要搞得像是真有那么回事儿。
他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审视他的灵魂,跟他的灵魂对话,他的灵魂孤独无聊且不快乐,死寂沉沦;好像这个空间就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的灵魂兴奋且快活。
直至那日,他瞥了一眼,那一刹那映入眼帘的女子。他多情的本性蠢蠢欲动,情欲的本能彻彻底底的覆盖了他的理智,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原来,他的灵魂是如此的多情!以至于,根本无法用理智来控制这种本能。
他求师父:“收了我吧!”
师父拒绝了。
说他太多情了……
他没招了,既已被那女子彻底点燃多情的本性,那就索性来了个彻底释放,大大方方的承认,不遮不掩,光明正大的喜欢起那位女子来,并为之行动起。
噢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是个勇敢的多情之人,也是个坦荡的多情之人,,更是个极品多情之徒,他不欺不哄不瞒不骗,就这样真真实实的将他对她的多情呈现于她的面前。
他不怕她的拒绝,也不太在意世俗人的唾沫口水眼色,他知道他多情的对那女子,只是因为他的灵魂也控制不住的要对那女子动情,他也因对那女子的动情而生机盎然,勇敢快活。
写开头时,竟是自个儿把自个儿写笑了,笑个不停,明明皆是好色之徒,却偏生要用各种各样的去掩饰本性,弄得自个儿好似正儿八经。
写到后来,竟是有些儿难受,替自个儿难受,若不能真真实实的去释放这种情感的需要,遮遮掩掩,那与行尸走肉又有甚区别。
色便色了,多情便多情了,那又如何?
对自个儿钟情的女子就应该色色的,就应该多情,虽说终是一皮囊,可这红尘的苦乐哀愁哪一个能脱离了这“情色”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