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刚开学时,一位穿白衬衫的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带领我们打开了教室的门锁。他胸前别着一枚师范学校的校徽。红底金字,甚是好看。
他说他是我们新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叫吴继华。
一开口,竟然讲一口标准普通话!这在穷乡僻壤的乡镇小学,简直就是石破天惊。
毕竟这里是方言的天下。其他老师几乎是极其顺溜地操着方言讲课(包括骂人),或者只是上课时憋几句bai /be(白) ,si/ shi,l/n不分的家乡普通话,下课之后立马如释重负般地切换回方言频道,舌头终于变活泛了。
这位白衣少年,简直是天外来客。
他不别扭,不尴尬?答案是他似乎一点都不!他说得流利又自然,与方言对答如流。
不管女生男生,都对他充满好奇。他的宿舍就在操场前排教师宿舍(也是一排平房)的最东边,靠近厕所,所以总会路过。好在是他的侄儿也在我们班上,我们借着同学的力量也常跑到他宿舍兼办公室去玩,放学了也耐着不走。
他书桌上有一台录音机,播放一些朗诵的磁带,也用来录制他自己朗诵的诗。在我们的央求下,他也现场给我们朗诵诗。他朗诵的时候,窗外的稻田,袭来一阵青绿色的风,在风里,他长长的睫毛低垂,充满磁性的声音和词句,在他的唇齿间像珠玉一样一粒一粒倾吐而出,我们便不自觉地浸入那意境中。当声音停止,我们又如梦初醒,回到吹着麦浪微风的窗前。
对于十来岁的孩子来说,这实在是一种奇异又美妙的感受。
他也常自己烧火做饭,因为下课时,我们在全校唯一的开放的水龙头前洗手,也偶尔遇见他在那里洗刷锅碗瓢盆。这一点大概很重要,让我们知道这位天外来客也食人间烟火,不是神仙。
小学三年级刚刚开始学习写作,除了读范文,他也会给我们念他写的散文。
第一次听说“散文”这个名词,不明所以。但却清楚地记得他写的是汉江边的芦苇,以及他年文章时带给我的想象:
从汉江大堤脚下的这所学校出发,他登上长堤,走向河滩,一丛丛高大的芦苇,在夕阳下散发着淡淡的银灰色的光;江上的风吹来,芦苇丛像一群身着絮纱的舞女,时而忧伤低头,时而蹁跹起舞。苍苍的芦苇丛,飘散着淡淡的忧伤。
后来读起诗经的《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
想起的,便是汉江河畔那大片的芦苇丛,它第一次是在吴老师的词句里那样美妙地浮现。
他一向愿意跟我们玩在一起,包括课间玩跳房子、斗鸡,丢沙包,他都参与。但他也有严厉发脾气的时候。
我那时大概很骄傲于自己是他的小帮手——作为班长帮忙管理班级,不许同学上课讲小话,帮忙收作业本等等。可有一天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跟副班长——另一位特别喜欢他的女同学发生了争执,竟然在教室里满地翻滚地打起架来。女生打起架来,那种揪扯和狠劲儿,大概也是我自己个人成长史上空前绝后的吧。
后来我们俩都被叫到他办公室,靠着墙罚站,大概站到天色渐晚才回家。只记得被他批评作为班长还带头打架,内心充满羞愧。
三年级结束时,我们几个同学围在他的书桌前,他念了这一首《我不愿》。他低垂着眼帘,缓缓而沉静地朗诵:
“我不愿,不愿当老师,
因为这工作太清苦。
可我却想当一辈子的学生,
能在老师的携伴下,
在知识的森林里漫步。
我不愿,不愿当老师,
因为这职业太劳累。
可我却想当一辈子的学生,
能在老师的庇护下,
在智慧的宇宙间翔飞。
我不愿,不愿当老师,
因为这工作太费神。
可我却希望能一辈子保留学生的纯真,
却具有一个老师的灵——魂。”
他把师范学校的徽章送给我们,不知道哪位同学幸运地得到了。
而我,那时最大的愿望是,长大了当一位老师。因为它是十岁的我所能想到的最美好的职业,最美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