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财产部分哪些情形下可以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1)判决罚金、没收部分财产、追缴违法所得,相应金额及财产已经全部执行或者追缴到位,并已依法上缴国库或者返还、退赔被害人的;

(2)判决没收全部财产,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对判决生效时犯罪分子所有的全部合法财产执行到位,并已依法上缴国库的。

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被隐匿、转移等情形的,应当重新立案执行。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