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开头这样写,“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也许,《霍爱》的开头也该改下:费尔明娜的生命里有两个男人,一个是高傲的夫,一个是热烈的初恋。也许每一个女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男人,至少两个。嫁给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题记
讲真,你的生命里有没有这样的两个男人,你会嫁给合适的那个人,还是会嫁给爱情?
弗洛伦蒂诺,爱情生活必备款
有这样一个男人,对你十二万分上心,为了写情书而抄诗背诗,最后写的情书够出版一本《恋爱指南》;为了赢得芳心,先搞定亲友团、闺蜜团,甚至全世界都为之提供便利。万分长情,你若相依,便是终身,你若不嫁,他终身不娶。他可以忍受你的作,而且越作他越喜欢,还特不能理解世界上的其他人为什么不能都像他一样喜欢你。这样的人,你想要吗?反正是我,有一个收一个,有一打收一打,爱情生活必备款啊这是!
弗洛伦蒂诺这款,你值得拥有!放到现在,绝对的迷弟啊!看到女主就心跳加快,连偷偷窥视下都弄得气喘吁吁,为她的鞋跟踩在路砖上那响板似的美妙声音而神魂颠倒,被她裙摆的声音弄得心怦怦乱跳,因她那金子般的笑声而爱得发狂。他是真的发狂啊,发狂到近乎变态。当他发现肉体的结合能忘掉精神的相思之后,一生睡了622个女人,还坚信自己不结婚便是为女主永保忠贞。(这点好像不值得炫耀啊,算了,写都写了)
乌尔比诺,找个好人就嫁了吧
乌尔比诺,好人,这就是别人的老公。
就冲他纵容女主的虚容,好,你想养动物,那就养啊!狮子、老虎,哪怕是鳄鱼,咱又不是养不起!你喜欢买衣服,买!买古董,买!买家具,买!买买买!不能给媳妇买买买的人生,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谁说乌尔比诺对女主没有爱的,实打实的金疙瘩买回来的东西,不是爱是什么?!
好喜欢新婚晚上那段,俩人脱光衣服床上躺着,女主矜持害怕而发抖,医生只是缓慢地述说着自己在巴黎的经历,一边说,一边一毫米一毫米地争取她身体的信任。妈呀,满满全是套路,却好暖心,好体贴的说!
所以说,找个好人就嫁了吧,也得找得着乌尔比诺这样的好人,其他的,只是将就好吗?!
爱情与婚姻是两码事
但爱情和婚姻还是两码事。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结婚了就觉得感情被日常琐碎消磨,甚至分不清是否是爱,没得手的初恋便总在心尖眉头,真真是那粒朱砂痣。爱情中遇到挫折,总以为婚姻是万金油,婚姻中遇到问题,总把爱情当避风港。
既然本来是两码事,不扯了,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