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无始无终的单恋(1)
我喜欢的第一个男孩L,从始至终都没有和他表白,或者说,这本就是无始无终的一段单恋。
但是,他却深深的存在在我的脑海里,甚至影响着我的生活,因为我现在所有的设备,账户,密码都是他的QQ号。这样设置原因或许仅仅是因为当我千辛万苦要到他的QQ号时,却忘记带纸笔,只能短时间内耗尽浑身解数地快速记住了。于是,这串号码就像在我的脑子里生了根,每次需要自己组织数字串时,它们就会不自觉的跳出来。待到十几年后我才猛然发现,这一切是那么不可思议。
认识他是在2007年,我初二,大概十三、四岁的样子。在那些年份,那个年纪的女孩子总是喜欢看台湾的偶像剧,沉迷于玛丽苏的的剧情,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我也不例外,但是我却很自卑,因为我很胖,而且是那种从小到大都胖的类型。
知道他是因为与我的发小豆豆(女)一个班,偶尔在一次聊天中听发小谈起他,他瘦瘦高高的个子,烫了卷卷头发,而且打篮球很棒,当然也是个处于叛逆期的调皮鬼,会偶尔打架,与班主任顶顶嘴,尽管如此,他却是班里的气氛担当,与全班同学都玩的很开心。显然豆豆的眼神在谈到他时变得亮晶晶了,说明这个男孩子一定是个招人喜欢的人。我和豆豆没在一个班,几乎只有在上午做课间操,或者在吃饭时间在食堂才会遇到她,但每次相见,大概率她会提到他。这就加深了我对他的兴趣。
终于有一次在做课间操时,豆豆跑来找我,把他指给我。我见到了他。他站在自己班的队伍里,和周围的同学说笑,由于个子高,几乎站在了班级队伍的最后。笑得弯弯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还有略长了一些的刘海,再加上我从豆豆那听来的他的事迹的渲染,他竟然一下子俘获我的心,或者说是“crush”。我突然小鹿乱撞,各种玛丽苏情节开始在脑海里闪现,或者,也许,大概他会不会有一天成为我的白马王子?
于是,在青春期的我幻想的所有的爱情故事中,白马王子的脸都变成了他。我会把他写在日记里,每次路过他的班级时,甚至去厕所,去食堂,去商店,回寝室,我都会期待能遇到他,能见到他,彷佛就是那个时候最快乐的事。
那个时候周围的女同学已经开始渐渐学会打扮了,所谓“坏学生”,已经开始化妆,注重穿衣搭配,甚至偷偷地谈恋爱了。我们是寄宿学校,每两周才能回家一次,几乎每次回家后,再回到学校时,这些女同学就会再漂亮一个度。或者搞一个新式的发型,或者换一套最新流行的衣服、鞋子。但我不是,我从小就是父母和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我每次都考班级第一名,甚至年级第一名。我自从上了初中,就听父母的话,把长头发剪短了。学校要求在学校的两周内,周一至周五都要穿校服,周六周日才可以穿自己的衣服。但是我的衣服却好像没有什么校服和“自己的衣服”的区别,由于我长的胖,妈妈为了省事,就直接给我买与校服款式差不多的休闲服,因为这些服装是不挑身材的。不过以前的我似乎从来也没有在意过这些事。
可是,当我发现我喜欢他之后,这一切都变了,我无法忽略我内心的自卑。我开始嫌弃自己胖,嫌弃自己没有好看的衣服,觉得他肯定不会喜欢我。不过好在我虽然是学霸,但很神奇的是,班里无论所谓的“好学生”、“坏学生”都喜欢和我玩。“好学生”喜欢和我讨论学习上的难题,互相切磋解题方法;“坏学生”喜欢抄我的作业,喜欢听我给他们讲题,考试之前还喜欢我给他们补课。这就表明,我如果想跟那些漂亮的女“坏学生”学学变美什么的,还是可以实现的。
我还真的有这么一个好姐妹,叫月月。她初一的时候学习很好,可从初二开始,有男生开始追她,于是她开始注重打扮,并慢慢地变得不爱学习了,似乎开始掉入了各种“感情纠纷”。她会和我讲她的感情经历,我也会安慰她并给她支招。我们睡在同一个寝室的临铺,每天晚上讲悄悄话。但是我不敢把我喜欢了一个男孩的事情告诉好姐妹。我只是对她说:“这周回家咱们一起去逛街吧。”
逛街那天,她告诉我,我妈妈是骗我的,我根本没有那么胖,怎么会有穿不下店里的衣服这种事情发生。我记得有一次,我花25块钱买了一件很好看的短袖T恤,是我从来没有穿过的款式,带回家我爸爸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或许就是从这次开始,我开始经常和月月一起买衣服,我再也不相信我妈妈的眼光了。我开始每天都把白色板鞋和帆布鞋刷的干干净净的,周末换上自己买的好看的衣服。那个时候李宇春那届超级女生正流行,我把短发剪成她们那种“毛刺”,每半个月回家都会去理发店修理一下发型,甚至借口眼镜度数涨了,换了一个那时候流行的黑框眼镜。尽管我在穿紧身的小脚裤时,还是会觉得自己很胖,但是外在的加持,总归不会让自己觉得自己很丑。
我期待着他能注意到我,但是又害怕他注意到我。
我每天做的事情,就课间操时见他一眼,课间操结束时回到教室,坐在窗边的座位,隔着一层玻璃看着他从窗边经过,那大概是我们最近的距离。我默默的扮演着一个暗恋者的角色,把他写在日记里,是我的青春里的仪式感。
初二下学期,豆豆退学了。她说她不喜欢学习,她要去打工挣钱,邻居家的姐姐去山东打工,每年都能赚很多钱,这比每天面对书本拿着笔做数学题强多了。走之前,她递给我一张小纸条,是一串数字,她说那是L的QQ号,如果我愿意,可以加他,他应该不会拒绝。不过纸条看完得还给她,因为她还没有加他。那个时候我们正一起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并不方便拿出纸笔,所以我就硬生生把9位的QQ号背过了,为了防止自己忘记,我默背了一路。豆豆走了,再没有人给我讲L的故事了。可是我除了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什么都做不了。
家里那个时候还没有装电脑,我并不能加他的QQ。事实证明,即便是我后来我跑到同学的家里用电脑,特意申请了QQ号,加了他的QQ,我在加好友成功的时候QQ头像跳动的那一刻激动得快要疯掉,最后我们的聊天也由于我的胆小而不了了之:
L:“你是?“
我:“你是XXX吗?”
L:“嗯嗯,你是?”
我:“网友呗”
…………
接下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我跑掉了。我不敢和他多说话,因为我怕他知道我是谁。但是我知道网络那头是他,我就很开心了。
初三了,班里转来了两个同学。女同学成了我的同桌,男同学坐在了我旁边,我俩隔着一条过道。转学的女同学发现我天天上午做完课间操后就盯着窗外看,然后每天会偷偷在日记本上写东西。有天,她突然问我:“你是不是喜欢哪个男生?要不要我帮你?”“不要。”我果断拒绝。但是我最后还没没忍住告诉她了,因为豆豆走了,我自己憋着这个秘密觉得好难过,我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可能认识L。同桌说:“他是挺帅的,可是,我也不认识他,或者我帮你打听一下去?”“不要,我怕。”
有一天,同桌突然过来:“L在操场打篮球,去看吗?” 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初三了,可以不用做课间操了,但是还是有一个20分钟的大课间,可以自由活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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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感情经历开始写总是最好下笔的,因为大家聊天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的扯到这些话题,这一点,我深信不疑。之所以是这么说,是因为上个月刚刚进入一所荷兰大学工作,与同办公室的华人同事开始熟络起来的标志就是大家开始互相八卦各自的感情。至于外国同事嘛,感情问题还是几句带过比较好。
今天在火车站读书角书架上,从一堆荷兰语的书籍里惊喜的发现了一本英文书《to all the boys i've loved before》,出于好奇,发现这本书竟然还被翻拍成了电影。发现作者果然是亚裔,不过这个标题确实给了我一些启发。关于青春的记忆总是青涩而美好的,或许真的应该记录下来。
那么,这个系列就叫《致那些出现在我生命里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