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完电影,然后又把书看完了,毛姆的作品充满辛苦讽刺幽默,电影和小说都值得一看。
先说电影吧。比起小说,电影可能是囿于形式和媒体传播的作用,所以并没有完全反映原著,就跟《芳华》一样。导演从来都是再创作,好的作品提供了一个框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要看导演和编剧的功力了。
简单概括情节便是,凯蒂为了摆脱老姑娘的尴尬身份与回国休假的费恩医生闪婚,然后在香港凯蒂出轨,费恩为了报复她带她去了当时霍乱横行的中国。爱在瘟疫蔓延时觉醒,但是死亡却有抓住了费恩医生。萌生的爱意随着死亡是消退还是蔓延了?
电影还是有点大团圆的意味,虽然爱德华.诺顿扮演的费恩医生死了,两人的爱情最终化成了刻骨铭心的思恋。凯蒂也彻底摆脱了查理。我们感到欣慰,以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绝大多数人希望的也是如此。可是小说中所说是另一层意思。凯蒂最终还是没能爱上费恩医生,这个深爱自己然后又被自己刺伤自尊,甚至可能到死也没能够原谅自己的人。甚至他的死反而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我们到最后也不清楚到底医生是怎么死的,是拿自己做活体实验不幸感染病毒还是故意求死。他的遗言是,“死的却是狗。”
“死的却是狗”。这样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觉得出自毛姆笔下一点都不奇怪。这句话出自戈德.史密斯的诗《挽歌》最后一句。《挽歌》的大意为,一个好心人在城里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怨恨,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会死去,但是人活了过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实在是太过讽刺。符合医生的性格,也只有这种高智商的科学家在临终前还不忘对世人和自己进行讽刺。他讽刺的究竟是自己还是凯蒂。
他们的确不是合适的一对。一个生性活泼,一个沉默寡言,一个虚荣轻佻,一个深思熟虑,可是感情还是把他们暂时俘虏捆绑在一起了。很难想象和一个自己深爱的对方却并没有那么爱自己的人生活在一起究竟是不是值得?究竟是不是一种错误?费恩医生为此承受了多少心灵的折磨,即使是在她恬不知耻的背叛自己以后?他带她前往湄潭府,那个霍乱横行的地方,本来是有杀死她的打算--借助瘟疫之手,因为他太过绅士,他不想脏了自己的手。可是,他怀孕了孩子可能不是他的,他似乎彻底崩溃,对方甚至不愿为了自己而说几句违心的哪怕是谎言也好。正是对爱情的幻灭导致了他最终的死亡。也可说是信仰的最终塌陷埋没了他。
费恩在这里化身了理想的代表。他爱得太辛苦,以至于你看到女主的表现深深怀疑这个人值不值得被爱?爱情究竟有多盲目,多崇高?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救应心怀感激了。”
而凯蒂是这样回应的。
“如果一个男人无力博得一个女人的爱,那将是他的错,而不是她的。”
所以,费恩医生是在做一件他从不擅长而且是能力之外的事情,在小说里他至死也没有再次赢得她的爱。她在艰难的环境里为了自身的存在感,去做了有益的探索。也许他倒是敬佩她,没有那么怨恨她了。在弥留之际他留下了两行清泪。还叫了她一声,宝贝儿。然后留下了那句著名的遗言,让人听不出是惋惜是怨恨还是讽刺,充满了谜。
电影比小说精彩的地方是弥补了小说描写的空白。比如换做福克纳多视角多人称叙述的话我们可能会看到一个更加宏大的故事场面。电影在这方面弥补得很好,增加了中国军队长官的描写,突出了医生舍生奉献精神的伟大。这些都要统统打引号。你不能不说医生的确是崇高的,救死扶伤,在影片中他的行为让人感动。但作家绝对不会塑造这样一个英雄的面孔来让人祭奠。有违作家初衷,也是不真实的。因为有了文本和电影两个参照对比,加之了解了小说来源,所以对人物自身的行动以及对周围人所产生的效果有了一种奇怪的认识。换言之,你的所作所为及结果代表的不一定是你的内心冲突。人是很荒谬很不知所措的动物不是吗?
小说是作者旅居意大利时听来的一个故事,一直埋藏在作家心中没有动笔。直到他远赴中国旅行这个故事才有了新的契机。“锡耶纳养育了我,马雷马却把我毁掉。”但丁《神曲》中《炼狱》部分,他的意大利语老师告诉他这样一个故事:皮娅是锡耶纳的一位贵妇,她的丈夫怀疑她红杏出墙,但慑于她家族的背景,不敢动手置她于死地,就把她投入了马雷马大的城堡,以期让她在城堡中的有毒蒸汽中死去。但她迟迟未能毙命,他终于忍无可忍把她从窗子里扔了出去。但丁的原诗没有这么丰富,但是他的老师的确这么讲的。情杀这就是故事最初的蓝本。
小说比电影更精彩,更彻底更讽刺,更决绝。描写也更全面,清晰、优美。
小说中最讽刺的地方是,凯蒂在返回香港后居然住到了查理家。这时候不但查理夫人对她刮目相看,脸总督夫人也邀请她去做客。因了丈夫的声望人们来靠近她。考虑到查理夫人的精明,这也在情理之中,也许会为她丈夫的仕途添砖加瓦。更可笑的是这两个人居然又因为欲望搅在了一起。实在是出人意表。细细考量似乎也无可指摘。这并不是我多么没有道德原则,只是因为这就是人性。人不过是环境的产物。在霍乱横行的地区可以忍受一切脏累,回到了文明社会重又变得龌龊不堪。高贵与卑鄙,圣洁与肮脏,同时可以存在于任何一个正常人身上。
毛姆之所以这么写因为他认定这是纯粹的自然的人性,没有任何掩饰的必要。可是到了我们这里,英雄是至高无上的不下神坛 ,没有七情六欲的,不可以爱人与被爱的,所以《芳华》中刘锋不可以抱林丁丁,因为他的光环太大太多,他太圣洁以至于不被当作普通的正常人来看了。这种有悖情理却被普遍认可的真理最可怕。
扯远了,就此打住吧。
《面纱》小说和电影一起看更配。
欲望是真实的,而爱情是盲目的。这就是爱的真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