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自己喜欢的秦国说两句

                 

连横胜了合纵,秦国举灭六国。是留于汗青的不争史实。

秦国,虎狼之师,所向披靡,剑锋所指,必定土崩瓦解。

秦是从武力中走出来的,也必定会在武力中继续走下去。暴力,成了秦国的底色;功利,成了秦国的基因。暴秦、暴秦,也因此而得名。当其他诸侯国在周王室的正统中遵循礼乐治国的时候,秦国却对软绵绵的礼乐文化嗤之以鼻,把它看成是阻碍生存的“毒虱”;当其他国家分疆裂土、大兴分封制热时候,秦国则实行了半军事化的郡县制度;当其他国家任人唯亲,维持贵族统治的时候,秦国则是任人唯贤,不拘一格的选拔异性人才,奉行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

而我极其喜欢秦国与他国不同的信仰,那些嘲弄鄙视秦国的东方诸侯,因为背负着沉重的文化包袱,而举步维艰,变得疲惫不堪,直至亡国。对于他们而言,文质彬彬的礼乐文化,就像裹在身上的华丽皮袄。当这件皮袄着火的时候,他们却怎么也找不到解开它的扣子了。

我敬重的秦国充满着勇气。但不得不说,有时候,勇气恰恰来自于无知,而力量正是出自野蛮。野蛮和文明的较量,本来是就是历史的主旋律。而在战乱年代,历史选择的往往是物质的力量。马克思不是说过嘛: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必须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人类社会的兴衰进退,个人的生老病死,总是走不出人的宿命悖论:灵魂和肉体的分裂。人性的善与恶,王道和霸道,文治和武功,野蛮和文明,都不过是这种深层悖论的外在表现。基督教教义中说:“拯救灵魂,必须抛弃肉身。”但是,拯救肉身,何尝不需要抛却灵魂?灵魂高贵了,肉体更容易萎缩。没有了战斗力,终将会成为别人嘴里的美餐。

于是,灵魂和肉体之间,秦国毫不犹豫地抛却了灵魂,而选择了肉体。当然,这里的肉体不是赤裸裸的肉欲,而是要将肉欲转化为一种对外战争的强大力量,让人完全蜕变为杀人的机器和疯狂好战的野兽。就这样,秦国成功了。

我欣赏秦国的野蛮,不鄙视秦国的功利。试想,如果没有秦国的去文退德,哪里会有战无不胜的虎狼之师?如果没有秦国的严刑酷法,又怎么会形成一致对外的强大合力?秦国也许走向了一个极端,但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他是一个识时务者。如果我们把历史的视野放宽,去看一看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宋朝,也许体会更深。宋朝,政治固然清明,不杀文官大臣成为了祖制,可谓谏路畅通;宋朝,确实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也真正的做到了藏富于民,《清明上河图》中的繁荣景象就是明证;宋朝,也确实创造了璀璨的文化,文化名流层出不穷,“唐宋八大家”宋占六席可见一斑。但结果又怎么样呢?一个高贵的灵魂拖着一个疲软的我肉体,结果还不是在“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的夜夜笙歌中断送了自己的命运?宋朝,从战乱到分裂,从分裂到灭亡,先是金人的铁蹄践踏,后是蒙族的弯弓射雕,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这个时候,宋人在心底里是不是在呼唤秦国的尚武血性?

“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每读到这样的文字,我都会浮想联翩,心潮澎湃。不知道看到这些文字的其他人,是不是也心有戚戚焉。

秦有秦的霸气,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道路,每个人都有一个世界,既然选择了一条路,就要各司天命,宿命地走下去。非常喜欢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写的一首小诗:

            黄昏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我选择了其中一条,

            留下一条改日再走。

            可是我知道每一条路都延绵无尽头,

            一旦选定,就不能返回,

            从此决定了一生的道路。

如果,我是说如果,可以穿越时空,我便去秦朝,助秦皇增长其国之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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