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主要讲解税法总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烟叶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资源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房产税法、契税法、土地增值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法制等内容。
知识点1 税法总论
[if !supportLists]1. [endif]税法特点。①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②综合性法规。
[if !supportLists]2. [endif]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是税法的主体内容,税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
[if !supportLists]3. [endif]税法基本原则。①税收法定原则(核心);②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纵向公平);③税收效率原则(行政效率、经济效率);④实质课税原则(客观事实、真实负担能力,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if !supportLists]4. [endif]税法适用原则。①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②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③新法优于旧法原则;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⑤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⑥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
[if !supportLists]5. [endif]税法要素。①纳税义务人(注意负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②征税对象(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③税目(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④税率(定额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⑤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if !supportLists]6. [endif]立法权现状。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层层下放。
[if !supportLists]7. [endif]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正式立法: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保税法、烟叶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契税法、城建税法、印花税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if !supportLists]8. [endif]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一一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正式立法的实施条例和细则大多是税收行政法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if !supportLists]9. [endif]税收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颁布的税收部门规章;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if !supportLists]10. [endif]税收征管范围划分。海关系统:关税、船舶吨税、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务局系统:负责其他税收的征收管理。
[if !supportLists]11. [endif]税收收入划分。①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含进口海关代征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注意分享比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印花税;③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if !supportLists]12. [endif]国际税收管辖权。①属地原则:地域税收管辖权;②属人原则:公民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知识点2 增值税法
[if !supportLists]1. [endif]征税范围。销售或进口货物、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在境内(注意境内外的划分)、经营活动、为他人提供、有偿购买方扣缴境外单位、个人增值税时按照适用税率、而非征收率扣缴)。
[if !supportLists]2. [endif]增值税税率。①13%:大部分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②9%:货物:生活必需品类、文化用品类、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 农产品、其他;③9%: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含土地出租),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④6%:增值电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不形资产;⑤零税率: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if !supportLists]3. [endif]增值税征收率。般情况3%;营改增后新增5%(主要与不动产租售、差额计税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关);减按2%、1。5%、1%、0。5%等计税;注意自然人销售住房和商铺的税务处理。
[if !supportLists]4. [endif]计税方法。①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②简易计税方法;③扣缴计税方法。
[if !supportLists]5. [endif]不得扣除的进项税额。凭证不合格;用于免、简、福利和个人消费(注意不动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不同);非正常损失(管理不苦、违法);贷款、餐饮、居民日常、娱乐服务;不能分清,一般企业,按销售额比例;房地产,面积比例。
[if !supportLists]6. [endif]简易计税。应纳=(不含税)销售额X征收率;小规模,月销售额未超10万(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免;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10万的,当期无需预缴。
[if !supportLists]7. [endif]进口货物的一般规定。先确定关税完税价格(起卸前),缴纳关税;如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计算消费税;缴纳增值税;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作为进项抵扣。
[if !supportLists]8. [endif]放弃免税权的规定。放充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提交书面声明,备案;全部放弃,不得部分放弃。
[if !supportLists]9. [endif]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按季度纳税一一小规模、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
知识点3 消费税法
[if !supportLists]1. [endif]征税环节。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卷烟、电子烟:双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超豪华小汽车:双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环节(含进口自用);其他: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if !supportLists]2. [endif]消费税税目。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if !supportLists]3. [endif]税率。卷烟:复合;白酒:复合;啤酒、黄酒、成品油:定额;其他:比例;成套销售:从高。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一般组合计税价格计税。比例:(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复合:(成本+利润+定额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if !supportLists]5. [endif]进口组合计税价格计税。从价定率:(关完+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复合计税:(关完+关税+定额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if !supportLists]6. [endif]已纳消费税扣除。酒(除外购、进11葡萄酒可抵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摩托车,不抵税;同类消费品才能抵税;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VS增值税的购进扣税法;继续生产扣税,零售、委托加工不扣税。
[if !supportLists]7. [endif]卷烟、电子烟批发环节。双环节;卷烟复合计税、电子烟比例税率;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if !supportLists]8. [endif]出口退税。免税并退税(外贸企业购进直接出口,以及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免税不退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不免税也不退税(其他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if !supportLists]9. [endif]征收管理。核算地纳税;总分支不在同一县(市)的,但在同一省,经审批,可向总机构所在地纳税。
祝大家逢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