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我方的观点是:“临终病人不应当继续维持治疗”。临终病人是指生命最后时刻即将死亡的,身患疾病的人。“应当”表示情理上必然,反之。“维持”在此时的意思是使继续存在;维系保持。在此时说的“继续维持”,是指暂时延续病人生命的存在。“维持治疗”是维持临终状态之前的治疗,不论是手段,还是强度。所以,“维持治疗”只是一种以保持病人生存的现状态为目的不断延长生命时间的治疗手段,而不是治愈。 接下来由我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第一,临终病人在维持治疗时深受折磨,痛苦不堪。据PLOS One 杂志上的一篇最新调查人数超过一千名医生的研究表明,超过 88%的医生希望在自己临终提前设立一个“不许抢救”的指令,因为医生清楚地知道临终前地治疗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对于病人来说,不断地维持治疗诚然能够暂时延长生命,但穷尽各种医疗技术而延续的所谓“生命”却痛苦不堪。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其精神和身体都在忍受极端痛苦。他们不愿忍受折磨、苟延残喘地活着。难道我们还要坚持维持治疗,使病人继续痛苦下去吗?所以临终病人不应当继续维持治疗。
第二,一味的维持治疗只会给精神上带来更大创伤性伤害。对于临终病人而言承受的不但是死亡的压力,同时还有对家人的不舍,而这份不舍带给了病人精神上的痛苦。居于我国人均收入而言,治疗临终病人的费用是高昂的,这对病人而言,不过是苟活了一阵子,带给家人的却是后半辈子的金钱的偿还期。英国史丹佛郡一家临终关怀医院的护士们表示,多数的病患在死前都会“抱怨人生太短”“后悔把辛苦得来的退休生活弄得病恹恹”。作为病人家属,难道愿意让病人最后饱含着遗憾和愧疚死去吗?显然不是,我们应给给病人更多的陪伴。
第三,临终病人的生命长度虽延长但毫无生命价值。身患绝症的临终病人,其生命按照自然规律,本应走向尽头,可我们明知病人已行将就木之时,却仍一厢情愿使用各种仪器做暂时“维持生命的治疗”,虽是延长其生命,其实是延长了其临死之前的痛苦。新加坡已故总理李光耀生前设病危医疗指示,一旦医生诊断他需依赖插喉进食,康复无望,就让他快点死去。可见,维持治疗并没有提高病人的生命质量,甚至将其降低的近于零,然而生命价值等于生命时间乘以生命质量,无论延长了多么长的生命时间,在乘上生命质量后生命价值并没有提高。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且一致认为:“临终病人不应当继续维持治疗”。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