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叨:最近无事,看得几本闲书,或受书之影响,心态有了些许变化。似乎对现在的生活,有了一些不满,不安于现状,向往别人的生活。可是转念想想,凭什么?便豁然了;我们发泄不满是我们自身不满,与生活的本身无关。自己想要得多了,狠又不下心散尽家财,就抱怨生活不美满,这是什么道理。
因果循环,并无注定;善因生善果,果上生因,往复循环。我们谓之的注定,无非是前因的果报罢了,所谓的注定,其实是你过去和当下有意无意的选择。其实,这就意味着自己,过去和当下选择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决定着现在生活的质量。我一直在努力,却不见得成功,也是一种果报,不怪别人。
那地—阅读,是一种生活
最近喜欢问自己,阅读是一种学习吗?答案很模糊,是又不是。实话自己现在知识贮备,绝大部分来自于阅读,正史也罢,闲书也罢,杂文也罢;只是阅读后,除了某些特定的章节,还记忆犹新外,其他的都是混沌。每每想起一些片段,却死活记不起来自于哪里,使用时便只能按照大概表述出来。
大多数阅读是在家里完成的,看书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癖好;歪歪斜斜的往床上一靠,就成了既定的阅读姿势。之前自己还有一个好习惯,就是周末必逛书城,无论是在老家还是在深圳,这个习惯一直保持着。在深圳,逛的最多的应该是南山书城;从装修前逛到装修后,一直到现在,还是会时不时逛逛。
曾经有朋友打趣,说我逛书城如同女人逛街一般疯狂。其实自己觉得没有那么疯狂,之所以这样还不是闲的,其他的兴趣也没有,就好这一口,还被人打趣,真是的。如同女人一般,自己逛书城不一定要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就只是这样,反正摸摸看看,书城也不吃亏,有时一呆就是一个下午。
不过,很奇怪的是,书城那么好的氛围,自己却不喜欢在那里阅读,非要买到书以后回家,歪歪斜斜的在床上阅读。朋友说我就是作,连所谓书的海洋,阅读的天堂,那样好的环境,都不珍惜,非要回家自得其乐。其实不是不想,是书城实在没地坐,去书吧又要花杯饮料钱,想想不值当,哪有自己在家呆着舒服。
就这样呆着呆着,自己单身状态也一直没改变。我呢,一直把书当作情人,无论我生活的如何,快乐、悲伤、困苦,它们就一直陪在我身边,每每寂寞孤单,抱着它们嚎啕大哭,也是有过的。也只有阅读,我才不会去过问那些世事,只安安静静的歪着,随着书里的故事,去感动,去大笑,去YY,去拍案而起。
这座城让我留恋的地方并不多,让我向往的地方也不多,让我形成习惯的地方更不多,书城算是其中一个。无聊时,喜欢去那里逛逛;不宁静时,除了寺庙,那里也会去逛逛;人生失利,没有方向时,还是会去那里逛逛。总之,逛书城的时间,超过了陪人逛街的时间,也超过了其他娱乐的时间,想想真是不错的选择。
那人—嘀嗒书会另一人
叨完阅读的事,就需要絮叨一下书会的事,毕竟书会发起的目的再不纯,阅读分享还是其中一个因素。很多人认为,书会是我一个人发起的,实则不然,不管是书会是风光还是没落,都应该叨叨另一个发起人。也是那一夜,一家咖啡馆,一张纸,一支笔,一部笔记本,创造了书会的雏形,也是我进入活动圈的开端。
在没有书会之前,我与她兄妹相称,想想也怪,身边无数女孩,唯有和她兄妹相称。在一起学英语的“妖魔鬼怪”中,她算小清新;92年的双子座,其思维跳跃程度往往在我之上。或许这也是我和她能成兄妹,却成不了伴侣的原因。想想两个双子座,可以擦出思想的火花,对于生活两个人都像孩子。
认识她是经人介绍,你要相信,在那群“妖魔鬼怪”中,肯定有人比我社交要广。之前只是泛泛之交,除了学习英语,再无交集。直到有日,其他人没来,在培训机构,便央着我陪她逛街,当时想想自己一大老爷们,于是便从了。逛街过程中,一句你当我哥呗,于是又从了,想想也没有什么坏处。
之后,我单身她单身,一起聊天,吃饭,逛街,看电影。除了上床和肢体接触,我和她把情侣间该做的都做了;自己也曾疑惑过,闪过一丝类似爱情的错觉。慢慢地也便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最终的结论是,彼此不喜欢对方,还是别祸害彼此的玻璃心吧。而后,又开开心心的逛街买衣服。
有段时间,不论我干什么都喜欢带着她;哪怕只有我们两个人,也可以一起唱歌、吃饭、玩游戏。很多人都以为我和她是一对,不过事实却令人们大跌眼镜,一直在问我为什么,就连父母也开始逼问。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两个人不适合做情侣,就不能有第二种选择,非要上了床,才能彼此相亲相爱?
后来,她消失了,没有原因,也不知道原因。尝试联系过她,手机没回过,微信也没回过。有时候也会有一点想念,我并不怀旧,只是重感情。我不知道何时能再遇见她,在茫茫的人海中,真希望能听见她微微一笑,甜甜地喊一声老哥。过去了就过去,她再出现时,或许只剩下那句好久不见。
那事—也来叨叨模仿之事
那天,摆拍了四本书,在朋友圈;说了一些阅读和写作的困惑。自认为目前自己写东西的水平还不错,除了没有出书,没有发表,偶尔也不知所云外,其他的都还好。阅读了这些书,花了那些钱,要是连个水花都砸不出来,只能证明天资愚钝了。老天,当个野生的作家与那么难吗,搞得现在只想写给自己看。
叨正事,阅读过程中,也会操笔卖弄一番,却会不自觉地模仿,当下阅读之书的文风。这不,前段时间在读梁先生的《我执》,那段时间的写作,就会偏向深沉和睿智一点;后来读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就开始了调侃世事,自黑自嘲之事来;近来大冰的两本随笔,使自己开始向感性转变,各种模仿到底的感觉。
模仿是任何一个事物开始的基础,不过对我来说,写了6、7年的文章,却还是在模仿,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总觉得不是一件好事。自己转变了多种风格,能写很多不同类型的文章,却没有一种拿的出手,这绝对是有问题的。心有所感,笔随心走,走着走着,就能明显的觉得跑偏了,还回不来。
不光自己不确定,连朋友也不确定,是不是他们认识的那个我。那日,又把文章搁在公众号上得瑟。隔天朋友发来评论:“看风格(好多种叙事风格)是像你,但又搞不懂故事里人的关系,像是真实又像是虚构。”当时就一阵冷汗,妈蛋,朋友都给整蒙圈了,越写就越不像一个人了,开始分身,分身再分身。
其实这也难怪,谁让自己平时写作不靠谱呢;当觉得这个风格不错时,分分钟能把文风抄袭到底裤都脱了,就连亲妈也不知道谁是真的。二者呢,自己学新闻出身,新闻没见写得有多好,文字尺度是越来越大;原来一文青,赤裸裸变成文氓。加上记者“杂”字精髓深入我心,写出的东西就失衡,逐渐没有了自己的影子。
不过,似乎有一个风格是没有变的,这个小时候看的东西有关。小时候,电视节目除了动画片,看得最多应该是相声。倒不是说自己有多了解相声,只是会在说话、写作中,有意无意的幽默一把,自嘲和自黑也算风格之一。其他的,我就不能保证那是属于自己的了。到现在模仿的习惯也没有改过来。
结尾:这是刚过完国庆,无良的老板早早地,把我们召唤回来上班,也是醉了,也懒得吐槽了。国庆正巧台风过境,这雨下的啊,我的心和饺子馅儿似的;没办法,只能窝在家里。放假的大多时候,喜欢在阳台坐着,一坐就是一个早上或者一个下午,很多人不解,问我为什么。我来告诉你,因为阳台特么有WI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