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又把《围城》再看了一遍。
钱钟书先生在序里这样写:“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 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角色当然是虚构的,但是有考据癖的人也当然不肯错过索隐的杨会、放弃附会的权利的。”这就是本书的男主人公,方鸿渐。他是欧洲留学归来的“高材生”,他有一个是前清举人的父亲,他有一个资助他留学欧洲有自己银行的岳父。出众的学识,得意的境遇,美丽的知己,方鸿渐全占了。这一切全都令人生羡,我们是“方鸿渐”吗?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是。这样看来,他的确只是中国社会中少数的某一类人物,可钱先生的序中全然没有褒义的夸奖与赞美,更多的是一种讽刺。
何来讽刺?他的博士证是买来的,后来他的家族也因战争而衰落,他与岳家生出嫌隙灰溜溜的走了,他不敢大大方方地拒绝不喜欢的苏小姐,却也不敢在喜欢的唐小姐面前多辩解一句,他以为靠自己的才华得来的工作其实却是作为情敌赵辛楣暗中帮了忙,他糊里糊涂地跟自己不怎么喜欢的孙小姐结了婚,婚后的生活却以吵架为常事,他自诩聪明却做事常常欠缺考虑,他讨厌世俗自己却免不了世俗。他还是方鸿渐,但他却像你,像我,像我们大多数普通人,也许我们不完全一样,但我们总有与他相似的地方。这样来说,他是中国社会中多数的某一类人物。
最初看《围城》是高二,是一名准备步入高三的普通中学生,成绩不好也不算太坏。那时候还在学校这座“围城”里,向往着以后走出围城的生活。不懂书写的是什么意思,也只是大概看个剧情囫囵吞枣。现在我步入了大学,很多东西都是自由的,好像是半步跨出了“围城”,但其实是半步跨入另一座“围城”。
这座围城叫社会。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高中向往社会,真正进入了社会却怀念青春。社会这座“围城”,围城内是不得向它俯首的世俗,围城外是内心渴望的世外桃源。
也许我们平凡,也许社会很现实,但是绝不能像方鸿渐那样“说大话哄人惯了,连自己也哄相信–这是极普通的心理现象”。自我欺骗。如果方鸿渐一开始就选择了好好努力自己念出一个学位而不是买一个学位,后面的故事就会完全不同。
平凡不是我们不努力的理由,或许我们该趁着半步还没跨进另一座围城,先努力改变自己人生这本小说的走向。不要最终成了书中写的“你不讨厌,但毫无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