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彩礼”不是传统的民俗,而是最近二十年才立法设计出来的东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正式法律就是婚姻法,里面明确规定了“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如果法律都不支持,女方要的彩礼会在离婚时候依法被要求全部退回,那女方要这钱有什么用呢?是因为后来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男女收入的差距在日渐拉大,所以我们需要婚姻制度去平衡男女之间的资产差距,这才设计出了这么一套很独特的婚姻财产模式。
全世界其他国家都没有这套婚姻财产模式,是中国独有的。“彩礼”是男性对女性的特殊赠予,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方可退回,而与之相对应的嫁妆却是女性的个人财产,与男性无关。这么做是为了在婚姻中平衡男女的资产差距,女性收入相对男性要低一些,所以国家给所有女性开了一张空白支票,让女性去找男性在上面填个数字,把男性的资产通过彩礼的方式转移给女方,这样他们之间看起来是不是就更加平等了?
目前这套制度执行起来有两个问题:
第一,现在众所周知的现象是,婚姻制度“成交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大幅度下跌,而结婚数暴跌的背后,其实就是女孩子压根就拿不到彩礼。可同时中国女性相对男性的收入也在迅速萎缩,甚至高学历女性就业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第二,这套制度被滥用了。其中直接和我们的房地产制度有关,新闻里面告诉你说福建所谓的彩礼200万,请问这可能是男方家结婚拿出200万给女方吗?当然不可能,全中国没有多少家庭能拿出200万送人的。
这套制度是舆论上一直避免去提及的购房款问题。也就是说,大多数家庭结婚的第一要务就是购房。购房会导致他们结婚后不仅没有存款,而且还是夫妻双方要一起背负房贷。
这个时候女方有一种独特的操作方法,就是让男方把购房款作为彩礼赠予自己,然后自己再用这笔彩礼钱拿来用作双方共同购房。
注意:因为“彩礼”和“嫁妆”二者的特殊规定,这个方法只有女方可以使用。(“彩礼”是法律赋予中国女性独有的空白支票,女性可以通过婚姻合法的兑现这张支票,从而实现对男方的财产进行转移)
这个方法具体操作起来就有以下区别:如果没有彩礼,这笔首付款就是男方父母出钱,给女方加名字,变成夫妻二人一起购房;如果有彩礼的话,这笔钱就会作为彩礼打给女方,依照彩礼的规定,变成了女方出首付购房,给男方加名。
法律上怎么算这笔账截至目前我们都没有明确的说法,也根本不存在什么普通家庭结婚能给200万彩礼的情况,这笔钱最后都是要变成房子的。而我们舆论上至今都没有办法去面对这个话题,所以就只能选择绕过这个主要的购房款矛盾,给大家说这是彩礼所谓的“陋习”。
真正的问题其实在房子的首付款上,有没有彩礼,导致的结果分别就是,男方出首付给女方加名,还是女方出首付给男方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