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书所花的任何时间,总会在不经意的一个时刻给予你回报。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想记录点跟阅读有关的记忆。有位作家说过一句话,学习写作其实就是学习阅读,读的明白自然就写的明白。所以写作的才华也就是阅读的才华。好的作品好在哪里都看不出来,自己确能把文章写好,这是肯定说不通的。
以前不以为意,现在深以为是。
之前阅读刻意追求速度与数量,现在也改不了阅读太快的毛病。关于阅读自己有个狭隘的怪癖,就是不喜欢同别人一起分享。有的书愿意推荐给人,有的则永远都不会。迄今为止只有两本书在才享有这个殊荣,最珍视的那一本看过二十遍不止,且划线片段都能达到够无意识背诵。没有强迫,没有刻意,就是打心底觉得它好得不能再好,好到值得如此对待不为过。
那种心情就像是稻草掩珍珠。想让别人看起来它只是稻草,只有自己知道它其实是珍珠。少一个知道,就少一点被发现的可能性。就是这么的偏执到不可理喻。
汪曾祺汪老曾在《生活是第一位的》中写道,读书要读和自己气质相近的书,要自己喜欢,对自己口味的书。且不太主张有系统地去读书。不能按照中外文学史一本本循序渐进地来,因为一个人能读很多书,真正影响到自己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本和几个作者。
关于阅读的特殊记忆应该是初中暑假,住在乡下的老家。有天无意间竟然从角落里翻出很多本《星星》的旧诗刊,被积压到纸张泛黄发出浅浅的霉味。
夏日天气炎热,还多蚊虫叮咬。头顶上三片的吊扇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坐下边不动弹人都格外发懒。北地的柿林却是纳凉的好去处,揣身上三两本诗集。爬上去盘虬卧龙的树干,找到个头顶枝叶浓密的树杈斜倚好。有光透过枝叶散落在纸张上,诗里虚幻朦胧的意象,却在心中愈发清晰生动起来。山风袭来,云卷云舒。现在想想,当时应该拿上本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最适合不过。
不远处的田地里,玉米秸秆挺直林立,棉花张扬着幽绿的叶子。在那密密匝匝的叶子下,一定藏有圆润,细白的小甜瓜。真正走进之后,就能闻见瓜果特有若有似无的香甜气味。何况地头大都种着时令蔬菜,黄瓜,番茄应有尽有。只要不刻意去踩坏挥霍,口渴了摘上一两个,并不会有人为此来讨伐。
还喜欢严冬时节猫在家里看书,窗外寒风簌簌,偶然能听到大风吹折树枝的吱嘎声。屋里暖意融融。手捧一杯氤氲的清茶,书旁一碟果脯或糖霜包裹的山里红。随小说里跌宕起伏,同喜同悲。花费半下午的时间,就能陪主人翁在书中过完注定不平凡的一生,合上书来,俨然觉得踏错时空。
时光荏苒,此情可待成追忆。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写出多少遗憾与美好。书本身并无特殊意义,却能串联起一系列琐碎记忆的片段。
正如俄罗斯诗人普希金所写: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
那过去了的,终将成为亲切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