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叶倾城的名号,是因为一篇文章,《十二只口红的颜色》。
这十二支口红,每一只都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第一支口红叫“缘起”,第二支口红叫“纯情”,第三支口红叫“初吻”,第四支口红叫“热恋”,第五支口红叫“长相思”,第六支口红叫“大婚”,第七支口红叫“牵手”,第八支口红叫“调情”,第九支口红叫“艳遇”,第十支口红叫“惑情”,第十一支口红叫“共白头”,第十二支口红叫“来生缘”。
所以今天推介的,便是叶倾城的散文集《不要脸要趁早》。
在我所熟知的《读者》签约作家中,最爱的,当属叶倾城和乔叶,甚至可以说,我写的文章,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有叶倾城文风的影子。轻松愉悦,漫不经心中带着点小心机,希望被铭记,也希望遇见懂得的人。
今天推介的这本散文集中,收录了叶倾城非常非常多精彩的作品,大多也是我个人十分喜欢的。她的文字永远带着女子的天真,却又处处体现一种智者的敏锐,可以温情似水,婉约如风,也可以犀利如剑,洒脱不羁。
她写爱情,写婚姻,写男女纠葛,写夫妻牵绊,写亲人之间的妥协退让,写情人之间的情深情薄,写友人之间的酒逢知己千杯少……算是写尽了人间百态,也歌尽了桃花风流,她的文字一字一句都动人心弦,她的感情,一点一滴都引人共鸣。
她写故乡:当一个城市,有你最深爱之人的坟茔,那里就是你的故乡。
她写错爱:错放的爱,一定也是曾经美好过的。就像是一月份盛开的海棠。大家都赞叹着华丽的奇迹,只有深谙事理的凤姐,却立刻懂得这花的妖异。
她写“果然”和“竟然”:史上“爱上落魄男子,男子得意,忘却糟糠之妻”的“果然”事件着实不少,岳父一律“嫌贫爱富”却也是人之常情。
她写“爱情”:爱情其实最庸俗不过,相当于招投标,人人心中都有个标,不便透露,美其名曰“理想情人”。
……
如果你看过叶倾城的作品,那么就会知道她行文中的妙语,或是让你忍俊不禁,或是让你泪流满,或是让你拍案叫绝,或是让你感慨万千。总而言之,你会喜欢她的潇洒,也会迷恋她的深情,这大概是写作者乐在其中的事情,读者的情绪,随着笔锋走。欢乐有时,悲伤也有时,积极有时,消极也有时。但不管怎样,相信活着,就肯定会有好事儿发生。
如果说,《十二只口红的颜色》让我认识了叶倾城,那么她关于为什么写作这个问题的回答,则让我彻底爱上了她。
作为一名资深情感作家,她的回答是这样子的:
“婚姻是长长的一支舞,无尽的一支舞,为我们伴奏的除了爱情,还有责任,还有烦恼。许许多多凡尘夫妻必须面对的事,是鼓点,决定舞步的节奏。有多爱,就有多不舍;有多温柔,就有多暴烈。爱得唇边有血,眼中有泪,胸口有纠缠的爱和恨,爱到如连体婴般骨肉相边。割爱,就一定不可能,如拈去一片花叶般轻松微笑。当爱情是投资,巨额盈利是我们的期望值,就是我们把自己,当做钩上的诱饵,一条虫的重量,钓来的,却往往只是虚空。所有女子都知道,最好的爱情不见得会通向婚姻,但我们还是宁愿无怨无悔、热烈地爱一场,因此,写作。”
这短短两百来字的答案,我手动抄写了许多遍。随年龄增长,每次抄写,都有不同的感觉。果然啊,成长总是需要一些曾经的。
如果,你也喜欢优美又熨帖人心的散文,那么叶倾城的文字,实在是上选。我想,只要你认真看过她的作品,那么也会和我一样,喜欢上这个小女子的。她太像妖精,即便板着面孔说着大道理,你也会觉得她时刻都在魅惑着你!
这本书,篇幅也不长,但你会不舍得早早看完。即便做消闲读物,也实在是让人爱不释手的佳品。
祝好,我是可乐!希望今天推介的这本书能够带给你一整天的风和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