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民族英雄?
金兀术为了金朝的利益,带着军队去杀宋朝人,他就是金朝的民族英雄,但是对于宋朝来说,他却是可怕的侵略者,是让无数百姓陷入恐惧与血泊的刽子手;岳飞是宋朝的民族英雄,他维护的是南宋人的利益,因此得到了汉人的千古传颂,但他同样也制造了金人母亲的嚎哭。可见,换一种角度,英雄就会变成罪人,罪人又会变成英雄。历史人物本身,哪有固定不变的价值?
所以,我不关注他们的身份,也不想给他们贴标签,我关注的,仅仅是这个行为能不能给整个人类带来某种益处。假如不能,这种行为就没有意义。假如它会对人类造成伤害,它就不如不要存在。比如屠杀。
当然,生命遭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必须抵抗,但我们的文化仍然不能弘扬那暴力本身。我们的文化,不能为杀戮换来的胜利而骄傲,不能为别人的死亡而快乐,不能为自己的利益而丢掉人类的良知。我们一定要记住,屠杀意味着有人失去了生命,他们的亲人、爱人、好友陷入了巨大的痛苦。那些死者跟我们一模一样,也是人类的一员。所以,屠杀永远都不值得骄傲和歌颂。有良知的人,永远都要为自己手上的鲜血而忏悔。
有个欧洲记者曾经问过托尔斯泰这样一个问题:“你提倡勿以暴力抗恶,要是有一个暴徒欺负你的妻子和女儿,你怎么办?”托尔斯泰无言以对。在《西夏咒》的研讨会中,一个指责我的学者也问了同样的问题。我告诉他,我会揍那个暴徒,但是我仍然讴歌和平。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文化必须超越我们的现实,必须高于我们的现实和行为。我们允许人类有暴力行为,但人类不可以盛行暴力文化。只有这样,人类才会向上。换句话说,人类可以有正义的行为,可以有正义的战争,但我们一定要明白,这种“正义”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我们不能讴歌暴力的行为,而要讴歌一种比这种行为更加伟大的精神,讴歌一种值得整个人类共同向往的精神,否则人类就会堕落。
因此,即便我们出于无奈,用暴力捍卫了某种东西,我们仍然要拿起手中的笔,鞭笞屠杀,鞭笞战争,鞭笞使无数生灵淹没于腥臭血泊的罪恶。因为,对暴力和血腥的崇拜能够唤醒的,只有愤怒,只有罪恶,只有更多的潜在罪行,而绝非和平,绝非宽恕,绝非大爱。无论我们的倡导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我们都应该倡导爱。
倡导用爱代替暴力,是人类文化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