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发现“同声传译”这四个字在大家的印象里好像很神秘,其实不过是一个职业而已。
这活确实不好干,一场2小时的会得提前至少一礼拜开始准备。【姑娘学艺不精,准备的时间会更长些。】
脑细胞一把把的使,翻个20分钟就累的不行。
当然啦,熟能生巧嘛!小女会加倍努力的!
收到不少简信,义愤填膺的说我只顾英语,忘了自己的根。
你们错了,我不仅没忘,而且还在加倍的学习。道理很容易,中文的博大精深是任何一门语言都比不了的。往往英语两句话的内容,中文只要四个字就可以概括---我们有成语啊!小女干翻译的这些年里,没少在这方面吃亏,简直血泪史!
记得上学时候,有一次翻到:
Canada is a beautiful country and filled with smart people. 【具体这句话怎么说忘了,大概是这个意思】。
我的翻译是:加拿大是一个优美的国家,并拥有智慧的人民。
【认真说,在同声翻译的时候,要讲人话是不容易的。你看我这句子没毛病吧?但是这根本不是人话好嘛!】
老师听完了以后翻了个白眼说,用人话讲是,加拿大是个人杰地灵的国家!
看吧,四个字,妥妥的搞定!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说如果必须选一个,我会说中文比英文重要。
成语、古诗、历史典故、歇后语这些中文的精华,随意丢给你一句用大白话解释出来都不一定能解释的准确,更何况听到英文要迅速选一句恰当的中文来匹配他。
很久以前看到一句话说:同声传译的中文运用和表达要向职业播音员看齐。直到自己干了这行才深刻理解到这句话。
虽然很不喜欢义愤填膺的口气以及无端的指责,但是要记住自己的根的观点却不能更同意。其实,语言是相同的,很多时候想不通英语为什么这么用,想想看中文很快就明白了!
所以啊,想要干翻译的童鞋们请记住,中英同等重要,如果非要选一个,我选中文。
后记,
幸庆有个中文系毕业的妈,打小走到哪故事背到哪。小学二年级去公园划个船还得背《爱莲说》,我那时候哪知道啥叫“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啊! 闲聊说个想去剑桥大学看看,人家立马翻出了《再别康桥》。春天看花背诗,中秋赏月背诗,出去旅游背诗,就连我说个“不喜欢自己的大脸”,人家马上搬出《红楼梦》中描写宝钗的句子来了:“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莫要说自己脸大,要懂得欣赏自己的美才好。”
她最近喜欢上了央视的名嘴顾大帅,每天念叨着“一顾倾城,大国安宁” 蹲在电视机前等他男神。
真是受不了。
更多诺妈奇葩事迹,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