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思”这个命题(作为悬拟的来看),包含有任何知性判断的形式,并为承载者伴随着一切范畴,那么很明显,从它得出的推论就只能包含知性的某种先验运用,这种运用排除了一切经验的混杂,对于它的进展,按照我们前面所指出的,我们不可能预先已经构成什么有利的概念。所以我们想以一种批判的眼光通过纯粹灵魂学说的一切云谓关系来追踪这一命题,但为了简短起见,我们想对这些云谓关系的检查放在一个不被打断的关联中进行。
首先,下面的总的评论可以增强我们对这一推论方式的重视。我不是通过单纯的“我思”而认识任何一个客体的,而只有当我们关系到一切思维都在其中的那种意识的统一性而规定一个给予的直观时,我才能认识任何一个对象。因此,我甚至也不是通过我意识到我自己作为思维活动,来认识我自己的,而是当我意识到对我自己的直观是在思维机能,方面被规定了的时,才认识我自己的。所以,在思维中自我意识的一切样态自身还不是有关客体的知性概念(范畴)而只是一些根本不把任何对象、因而也不把自我作为对象提供给思维来认识的逻辑机能。这个客体并不是对进行规定的自我的意识,而只是对可被规定的自我、亦即对我的内直观(只要它的杂多能按照思维中统觉的统一之普遍条件而联结起来)的意识。
⑴在所有的判断中,“我”总是构成判断的那种关系中的进行规定的主体。但说自我,这个“我思”,在思维中永远必须被看作主词,看作不是像谓词那样只能视为依赖于思维的东西,这却是一个无可置疑的、甚至是同一性的命题;但它并不意味着“我”作为客体是一个自我持存着的存在者,或实体。后一种说法走得非常远,因而它还要求在思维中根本找不到的一些材料,或许(只要我把思维者只是看作思维者)要求比我在(思维者中)所有的地方将会找到的东西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