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某一天,我透过电梯旁雾蒙蒙的窗户,看见惨淡的枝桠和奶茶店门口稀落的人影。
平时挤满了人的奶茶店在绵绵细雨里稍显寥落,算不得奇怪;天气阴晴不知觉中影响人们的情绪,也算不得奇怪;奇怪的是在这样忧愁四散的阴雨天气里,我能安心如斯,像云一样悠悠划过渺远的时光,依然无比认真的走过这淌着腐烂枯叶和雨水的小路。
细细思索后得出结论,大概是因为心有所寄吧。
想起了卞之琳那首《雨同我》——“鸟安于巢吗?人安于客枕。想在天井里盛一只玻璃杯,明朝看天下雨今夜落几寸。”人和鸟的区别大致在于,鸟儿只在巢窠内感到安心,而人一旦有了热爱之事,此心安处,就可使任何地方成为精神寄托,成为我们安于客枕的理由。
我清楚这寄托不外乎是我绝无仅有的后花园,不外乎是一切美好栖息地的总和。只要一天我还能在万事万物里看见各自暗里隐伏的美,能在鸟雀隐去的萧索冬日寻一棵与自己灵魂契合并且孤绝的树,再用如水的目光去观照,用如影的笔法去描写,除此以外,别无他求。
毕竟,我们生来不仅为了感受爱,还为了看见美,对吗?
这美包括世间万象,是无一不在文字能勾勒的范围之内的。无论是古典日记的风花雪月,还是人类文明的兴衰荣枯,无论是温暖可亲的人间烟火,还是清冷绝美的象牙高塔,无论是四季轮换的亘古浪漫,还是朝菌晦朔的蜉蝣小年,皆可被镶嵌于文字里,皆可被落于灵魂的韵脚。
对文字的热爱其实始于孤独,始于孤独的拿起一本书,独自穿过那些虚构的情节与人物,我懂得如何欣赏文字本身的美感,也懂得从字里行间读忧伤轻灵或细腻温暖的心,独特丰富的灵魂和无可复制的思想。可是说来惭愧,与文字产生联系,是因有不得已的敏感常萦绕我心,是因有情绪不得已要抒发,更有不得已的灵感,须要我酿造成诗。然而我未曾设想,这样的不得已,竟成了最得以安心的事。
每当被人事的锋利尖刻所刺伤,或是生活寂寞,思想逐渐钝重如石,我会很自然的审视自己的心,并尽可能清醒温柔的与自己对话,约束一个险些流于庸俗的灵魂。年深日久,重新翻看那些文字时密密麻麻的记忆扑面而来,我也终于明白玛格丽特·杜拉斯所说的“我们写作,是为了品尝生活两次”的含义。二次品尝后的生活,尽管显得不那么清晰,却被我加上了一层温和的光晕,当回忆被美化,生活也被文字化、诗化。
可是有一天我开始焚毁那些带着回忆的文字,很长一段时间内拒绝与自己交锋,拒绝真真切切的面对自己,只是为了拼命抵御成为一个愈加敏感的人。
其实敏感的人在饱受其苦的同时也该感谢敏感,它让你能更清晰的感受周遭的一切,见人所未见,思人所未思的事物,逐渐成为一朵有趣而不为人所知的花。也许有人说你孤芳自赏,你只需回一句自得其乐。
有时难免对人事失望,与人相处我或多或少会夹杂战战兢兢,因为人善变的程度远超我的想象,从前我会惊异于一头温顺的牛怎么会突然发疯,后来明白是因为那头牛本身就潜伏着虻,平日里的温顺不过是没有到令其癫狂的程度。人有时亦是如此。而我恰恰是个不懂得如何规避让别人抓狂的风险的人,于是在这样的过程里,从惊异到习惯,不过是一场生活对天真的愚弄。
如今的我,已经足够机灵,懂得如何及时克制自己的期待和敏感,也懂得该如何始终保持清醒和温柔,以向我珍贵的后花园储藏足够的灵感,储藏足够的明亮。
既然已经说的如此极端,那不妨再边缘一点。现实的世界看上去色彩斑斓,倘若没了白天太阳的照耀相衬,不过是单一的颜色。只有在文字里,只有在诗句里,我才能找到一隅不被人事染指的乐土,找到真正美丽的色彩,找到理想主义者的天堂。所以尼采说,理想主义者是不可救药的,如果他被扔出了他的天堂,他会再制造出一个理想的地狱。用我的话说的自恋点就是——你永远无法阻止一个拥有丰富灵魂的人思考。
可有时我也会厌弃自己的细腻,试图摧毁过这座未成气候但已有雏形的后花园。我也想过销毁一切精神的后路,一切美好栖息地,就这样破釜沉舟般的、粗糙的活着,大不了就庸俗一点,愚钝一点,果决一点。
可是这些早已在生命之土中生根的花儿岂会这么容易就被摧毁?当有所思,有所感悟,有所不能与人言的意识,我终究还是投靠了文字,且每一次,都比从前更加坚定。
不由得想到李诞在《冷场》里说“我生性懦弱,谈到写作,从来都说,早放弃早快乐,我写不成我认可的水平,就轻松写写,看看有没有人喜欢。”简直道出了我的心声。既然有乐于浇灌的后花园长久相伴,未尝不是件好事呢?我相信心有所寄,必不会像失巢的鸟,在未来的任何时刻,都能有安于客枕的宁静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