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走走是我在兰州工作时的同事。我们俩坐一间办公室,面对面守着一张办公桌四年,这份同窗的情谊自是不同于一般人的。
我比他早去杂志社两个月。
他毕业之后,先去了一家事业单位打杂,做一本叫作《现代妇女》的杂志。一个大老爷们儿,天天伺候一群甩着水袖跳广场舞的大妈,搁谁身上都受不了。
果然,两个月不到,赵走走就拍屁股走人了。据说,临走时候,赵走走还对一脸美宝莲彩妆的女主编拍了桌子。
那女人趾高气扬惯了,被一个年轻后生这样指着鼻子,当场就气得要跳墙。而赵走走为这冲冠一怒所付出的代价便是,人事档案以“莫须有理由”被扣押了下来。
当然,这种事情只是听说。没听赵走走亲口说过,作不得准。不过,在那里郁郁不得志倒是事实。
大概九月的一天,赵走走空降到了我和美编共用的一亩三分地上。丫的看起来一副屌炸天的样子。就算只早两个月,我也是前辈,你不对我点头哈腰也就罢了,起码的打招呼问好总不过分吧?
可赵先生的眼睛向来是往天上长的。早上踩着打卡机的最后一分钟到办公室,一到下班时间,要是多待一秒钟便像是被额外榨取了剩余价值似的。
我想了很久也搞不明白,温文尔雅又精明干练的社长大人是怎么把这种货弄到杂志社的。更让我不解的是,社长对这个目中无人的家伙还很是客气与爱护。讨论稿子的时候,他轻描淡写的一两句话就能毙掉一篇我很钟爱的文章。
反正,我是很讨厌赵走走的,内心对他充满了不屑。不过,那时候的我已经有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再不喜欢他,也只是放在心底。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赵走走之所以如此高冷,并非是故作姿态。他那种天纵英才的主儿,无论如何压制自己,骨子里透着的恃才傲物劲儿都是喷薄欲出的。
没过多长时间,我就亲身领教了赵走走的过人之处,也明白了他备受恩宠的原因。而他征服我的,不过是几篇随笔小文。
第一篇是关于理想这个烂大街的词。
他说:小的时候,我想做个海盗。随意淡然的口气,漫不经心地把机关算尽,让文字在他手下俯首称臣。我想起自己惊叹时只会“嗯嗯啊啊”加三个感叹号的笨拙样子,就羞愧得不好意思再瞧不上他。
还有一篇是写青海湖的。虚构了一个骑行人邂逅奇女子的故事。布景、对白,还有属于他们的专属Logo,赵走走像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或者青海湖边一块见惯风云的石头。
其实,来西北那么多年,他连阳关都没出过。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赵走走随手翻杂志的空当,忽然抬起头郑重地说:我要给这个杂志投稿了。
我穿过他办公桌上乱糟糟的报纸、空牛奶盒、丢了笔芯的签字笔,乜斜了一眼他手头的杂志——《三联生活周刊》。脸上瞬间掠过一丝他捕捉不到的哂笑,然后顺着他的话看热闹不怕事大地说道:好呀,好呀。
大约一周之后,赵走走就接到了三联的用稿通知。他带着买双色球中了两百块的愉悦心情向我宣布了这个消息,我脑袋旁边Guang地响起了一声惊雷。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赵走走一鼓作气又写了几篇文章,连发连中。我当时嫉妒得差点怀疑三联的主编是他二大爷,要去追根溯源查个清楚。
不过,嫉妒归嫉妒,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已经开始寻思着找个机会向他讨要签名了。
就在我酝酿着如何向友人们显摆自己身边有一个将要挑起中国当代文学大梁的奇才时,赵走走又做了一件让我大跌眼镜的事情。
他自毁前程地把刚刚暖热的笔头子扔了八九丈远,发誓说以后再不染指专栏了。
且不说那笔让我眼红心热的丰厚稿酬,单是名字印在一个全国知名、发行量不菲的杂志上,都已经够我光宗耀祖的了。
赵走走放弃得非常决绝。从那以后,果真没有再写一个字。于是,一个出色的专栏作家之路,就这样被他轻描淡写地断送了。
有天下午,我结巴了半天终于九曲十八弯地说出了自己的疑虑:干吗浪费自己的才华,多少人想写都没有那个本事呢。
写下去才是浪费呢,多少有才华的人毁在了专栏上。
那时的我真是太年轻,尚不能理解他的深谋远虑,只是不迭声地为他惋惜。直到我做了四年杂志,看惯了城头变幻的大王旗,才叹服于他的见识。
确乎有很多我喜欢的作者,一头扎进深似海的专栏里,再也没有浮出水面。他们有的火上半年就销声匿迹了,有的一两年便江郎才尽了,写出来的东西干巴得像被榨汁机绞过的甘蔗渣。
赵走走很喜欢我们办公室窗外的一棵栾树。
那棵树比较奇怪,即便是盛夏,一片深绿里也能看到枯叶。暮春时节,当校园里各种花开到荼靡的时候,它才慢悠悠地探出明黄色的小脑袋。花是那种细碎的小花,果实则是一串小铃铛。
赵走走喜欢长时间地凝望那棵树。尤其是午睡醒来被起床气包裹住的时候。
有一回,赵走走不经意间说起,下午三点钟是我一天中最绝望的时刻。
不是在早晚两个高峰里挤公交才最让人绝望么?他的话,我听不懂。可他那倦涩、迷蒙的神情,还有整个世界被贴上一层冷膜的那种恍惚,又让我有点理解他。
结婚之后,赵走走更喜欢向窗外看了。我经常看他半个身子斜靠在椅背上,歪着头看那棵不知道在那里立了多少年的栾树。他的眼神,像是要把树叶的纹路记在心里,一笔一划。
终于有一天,赵走走的目光从栾树上收了回来,静默的大树无法使他摆脱午后三点钟的绝望。他去读书了。
先是熊十力,接着是牟宗三,读完牟宗三又打起了宋明理学的主意。
赵走走对书的痴迷,常常让我想起段小楼说程蝶衣的那句“不疯魔,不成活”。当我还为一套台版的《红楼梦》纠结不已时,他已经砸上两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套《朱子全集》。
《近思录》看到一大半的时候,赵走走突然发现中国哲学不能满足他了。于是,又开始转向康德。
那阵子,赵走走收敛了一贯的放纵不羁,虔诚得像是刚从幼稚园升到一年级的小学生。每页书的空白部分,都被他写上了密密麻麻的批注,有些章节还粘了很多便利贴。
前后大概花了一年多时间吧,他终于读完了《纯粹理性批判》。
如果说之前我还不相信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那么赵走走让我信了。他和三百年前柯尼斯堡小镇上的康德进行了跨时空的对话,在那里得到了类似神启一样的东西。
于是,我看到赵走走睥睨万物的脸上有了低眉顺眼的样子,连面部的线条看起来都柔和多了。
门罗获诺贝尔文学奖那会儿,他如痴如醉。在深邃的哲学里浸淫久了,连看待文学都有了不一般的眼光。
当北大、南大的学者和批评家们,手忙脚乱地研读门罗作品祈望着先人一步占领话语权的时候,赵走走已经洋洋洒洒地写了两三万字的评论。
我记得那篇文章叫作《妇道》。当时很纳闷,不知道赵走走为什么要用这么古老的一个词。反正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内心OS是这样的:朱熹读傻了吧?康德的道德律讲多了吧?
很多个百无聊赖的下午,不为稿件所累,也不用处理读者来信的时候,赵走走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跟我游说门罗的诸般好处。
有些我能入心,有些就似懂非懂。那段时间,他突然对我充满了期许。大概是门罗给了他信心,原来女人也是可以把小说写好的。
我离开兰州的时候,他特意把自己珍藏的LAMY钢笔和一直放在手边的《逃离》送给我。那意思是不言而喻的。
只是我性子急,根本坐不下来去耐心地打磨那十几万字。而据我所知,赵走走倒是真写过小说的。现在想来,写那部小说的时候,大概也是他这辈子最艰难的一段时光。
果果出生后,阿毛便辞了工作在家里做全职妈妈。杂志社每个月三千出头的工资,要交房租水电费,还要喂饱三张嘴,想想便让人绝望。
可男人似乎都有一种天性,善于隐藏自己的困顿,而把好的一面展现出来。就算我一个外人看着他都觉得捉襟见肘时,他也对自己的处境只字不提。
我也仅能从他越来越沉重的叹息声里,或者跟阿毛讲电话时极力抑制住的烦躁中,隐约感觉到他过得很糟糕。
很久以后,在他的小说里,我才知道那时的他整宿整宿地失眠。经常是凌晨四点钟就从客厅临时搭起的木板床上站起身来,轻轻地走到隔壁房间,在黑暗中盯着自己熟睡的妻子和女儿看。等转身出来,就更睡不着了。
他不抽烟,也不喝茶,康德更是帮不了他。他只能眼睁睁等着时间从自己跟前滑过,然后在窗外六点一刻豆浆油条的叫卖声里,草草洗漱完去上班。
当我从那片整齐排列的宋体字中看到“抑郁症”时,心骤然痛了起来。一个以渡人为业的思想者,偏偏渡不了自己。
比生活更残酷的,有时是对生活的回顾,有时是对生活的想象。当生活一览无余地在这个文艺青年跟前铺展开来,他毫无意外地应对无力。现实八爪章鱼般的触角把他死死地绑住,让他动弹不得。
如果赵走走是一个人,我想,他大概会学海子,到门口的马子禄牛肉面店里,用一首诗换一碗面。可是还有阿毛,果果还要吃奶粉。
To be or not to be?赵走走是否也问过这个问题,我不得而知。反正我在最后写给他的那封信里,终于还是说出了让他把才华变现的混账话。
如果是真朋友,因为那份懂得的慈悲,应该任他按照自己的天性得过且过。又正因为是真朋友,实在不忍心看着他被现实逼进死胡同,在与生活的这场战斗中一败涂地。
到西安之后,赵走走跟我联系少了许多。有一天,他在QQ上向我借钱,说自己在鼓捣旧书,需要本钱。
当时,小C做完手术出院还没几天,而我又刚预付了一年的房租,手头实在紧巴。但赵走走在对这一切了然的情况下还张口,想必也是山穷水尽了。我把几张银行卡上边边角角的钱凑齐,勉强给了他五千块。
没想到,才两三个月工夫,他就奇迹般地赚到了一套房子的首付。他兴奋地跟我报告这个消息时,我还以为他想发财想疯了。
在孔网上买卖旧书,他早在几年前就干过这营生。可我清楚,那买进卖出的差价,能顾上零花钱就不得了了,怎么可能脱贫致富。
直到阿毛在朋友圈里晒新房照片时,我才相信一切是真的。赵走走确乎用两本从故纸堆里淘出来的旧书,创造了神话。
我央求他很多次,要拜他为师,辞职学做这一本万利的买卖。他都直摇头,说倒腾古物这行水深得很,没有两把刷子,进去分分钟被碾压死。
我骂他忘本,又赌咒发誓说自己不贪心,赚的钱能买件银泰城橱窗里的大衣就行。他还是执意不肯收我,说我不是那块料。最后被我缠得实在没法子,终于亮出了杀手锏。
在他拍给我的照片里,我看到光考据和甄别的书就在桌子上摞了一尺来厚。其他杂七杂八的书,占了满满五个架子,少说也有万八千本。估计小地方的图书馆,书都没他多。
想起自己窗台上打折买来的书,连塑封都没开,我羞赧万分地闭上了嘴巴。
赵走走不止一次地说过对自己所做之事的厌倦。我想,我是理解的。
买回来的书,自然都是喜欢的,却被迫要把自己心爱之物送到别人手里。敝帚尚且自珍,何况赵走走本就是嗜书如命的人?天天历经那种割爱的痛楚,可怎么受得了啊!
我一直有个心愿,就是整理赵走走这些年写过的东西,做本书出来。我甚至期望他能像马未都那样,把自己的贩书经历记录下来,绝对是图书市场开天辟地的轰动事儿。可他不愿意。
他说,这是他老年时候才会做的事情。他是真正懂书的人,知道怎样的一本书是值得做的,是能留到这世上当墓志铭的。
在我所认识的人中,赵走走是难得几个时时能激起我嫉妒心的人之一。无论什么时代,他都是老天爷赏饭的那种人。
锦心绣口的文章一挥立就,唱周杰伦能以假乱真,写一手行云流水的隽秀小楷,晚会上的笛子独奏艳压群芳……难道是因为生在楚地,基因里就钟灵毓秀吗?
今天,是赵走走三十岁生日。古人说,三十而立。如今,他有相濡以沫的妻子,有古灵精怪的女儿,还有广夏千间之一供他栖身,又做着自己热爱的事业。这算是达到了圣人的期许吧?
三十岁于人,是个奇怪的节点。以三开头的年纪,终于不能再好好发场脾气,连任性都有点难为情。可能离枸杞保温杯还有些日子,但上有老下有小的真实压力已经开始。
有一天,赵走走也许不再光芒耀眼,也会长成发际线越来越高大肚腩条纹衬衫的中年男人,但那又怎样?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人存在,让我感觉这无比焦虑的世界原来依然存在着某些写意的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