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 “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 “如果你家人的生命被残酷地夺走,你希望该如何处置犯人?” “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这是写在书封面上的几句话,也正是被这几句话吸引,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本书,看过东野圭吾的很多小说,《虚无的十字架》是我看过他写的第一本关于“罪”与“罚”的书,内容很精彩,也让我有很多感慨。
究竟怎样的惩罚才是有意义?这是作者在书中向我们抛出的问题,或许问题本身就充满了矛盾。对于杀害了自己至亲至爱的犯人,作为受害者遗族如何能够忍受他还苟且在世上?那些早已置生死于度外的罪人,刑罚并未让自己有悔改之心,用死刑来赎罪,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作用?而相反,对那些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彻底悔悟并用自己一生去弥补的人来说,活着是不是最严厉的惩罚?
“死刑或许真的很无力。”
“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
如今的法律更倾向于约束和宽恕,它期望犯人通过服刑幡然悔悟,感谢法律给自己活下去的机会,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后改过自新。可现实生活中不得不承认,对于许多犯人来说,他们在监狱中并未有所悔悟,也没有得到相关的心理治疗,服完刑后再犯罪,犯完罪后再服刑,这样的循环没有任何意义,只会给更多无辜的人带来伤害,基于这种情况,提倡严格刑罚或许也未可厚非。但现如今,也不可排除冤假错案的存在,我们不能那么残忍的认为所有犯人都不会反省悔改,将他们的良知和善念一棍打死,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在犯错后得到原谅。
这样想来,法律或许应该被赋予更多的弹性和更严格的审定,不能仅仅是一个消极解决问题的工具。
那么,又应该如何赎罪呢?小说中少年的史也和沙织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日后史也为了赎罪当了儿科医生,救治了许多罹患绝症的孩子,除以之外,他还解救了生无可恋的孕妇花蕙并许给她一生的幸福。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史也一直在以这种方式赎罪,帮助那么多人逃离苦海,这么多年心灵无时无刻不在遭受着折磨,是不是比宣判死刑而解脱更加痛苦?“杀人偿命”或许不应该理解成一命抵一命,而应理解为用等价的牺牲去补偿遗族的伤害,用有益于社会的方式去弥补自己的罪过。
罪与罚一直是个让人纠结的话题,既知如此我们为何不在源头上制止它的发生,非要沦落到不能承担其后果的下场?时刻清楚自己的底线,不逾矩,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