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篇
(3)
问:河南安阳林州一女子因在梦中有人说她过得不好是因为她家附近的一棵千年银杏树在作妖,于是几次三番放火去烧那棵千年银杏树,被警察带走了,请问她构成什么罪呀?
答:1、这该死的梦,差点让一棵千年古树遭了殃。
2、刑法里有一个罪名叫“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指的就是她这种情况,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
3、犯这个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林州这棵银杏树,已有千年树龄,妥妥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植物。这个愚蠢的妇女,因为一个梦而换来几年免费牢饭,也算是愚蠢到家了。
问:2021年12月16日,广东深圳市一加油站内,一名陌生男子突然拔掉一辆正给小车加油的油枪,然后点燃并逃离。请问这个人构成什么罪?放火,还是故意杀人?
答:1、小伙确实很疯狂。
2、小伙到底构成什么罪,主要得看小伙的主观动机。如果小伙就想通过放火来报复社会,追求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或者公共安全的侵害,他所构成的就是放火罪。他并不具体针对车里人的生命,但车里人的生命损害本就包含在他放火的动机里面。所以即使车里的人被烧死了,他仍然构成放火罪。
3、如果小伙就是闲得蛋疼,想放火玩儿,他也仍然构成放火罪。因为他虽然在主观上没有刻意要去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或者财产或者公共安全,但他放火的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当然,这种情况,在主观恶性上相对要小一些。
4、如果小伙与车里的人有某种关联,就是想通过放火烧死他们,小伙子就毫无疑问地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当然,从视频展示的内容来看,车里的人最终从车里逃了出来,即使他有杀人的故意,但最终的结果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但他采取放火的手段同时构成了放火罪。小伙子同时构成了两个罪,对他的处罚应该是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问:2021年8月,福建漳州市漳浦县17人在团建时手拉手卷入大海,11人溺亡,经查,这17人疑似卷入传销组织。请问什么是传销?怎么界定传销?
答:1、传销号称经济邪教,很多家庭为之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应该严厉打击。
2、根据规定,传销就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3、如何认定传销呢?
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的意见: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都属于传销组织。
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4、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传销组织者适用的罪名一般都是“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犯罪,除了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还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罪,此种情况通常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也还可能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此时,需要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合并处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