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年间,山西太原阳曲县,富豪张百万为小女儿筹办婚礼。谁知,入夜后小女儿竟和情人私奔了。张百万非常着急,找到了大女儿家中。大女儿寡居多年,她不开门,还死死护住一个衣柜。强行打开衣柜后,却发现了仅穿着裤衩的“死和尚”。
和尚身体僵硬,试探抠鼻,已经没了气息。张百万急了,小女儿没找到,怎么又多出来一个人命案,况且这和尚是从大女儿家抬出来的,大女儿丧夫多年。要是这事传出去,自己无论如何是没脸见人的。
张百万是太原城的大富豪,他一生无子,仅有两个女儿,视为掌上明珠。大女儿叫金珠,已出嫁;小女儿叫玉珠,已许配给姚家。
姚家也是当地的富豪,按照约定,姚家次日就要上门接亲,这可如何是好呢?
张百万全然没了主意,官家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不如我们将这个死和尚打扮成小姐的样子,穿上嫁衣,就说小姐得了急病暴毙身亡了。这样做有三个好处:
一则玉珠和人私奔的事情不会外扬;二是金珠和和尚私通的事情也不会外扬;三是对姚家也有个交代。
这个计划非常完美,堪称一石三鸟,张家上下依计行事。不料,到了夜里,家丁突然喊了起来,说“小姐”诈尸了,从灵房跑了出去。
原来是那和尚是假死,半夜苏醒后,逃走了。张家上下惶恐不安,无奈之下只好报官。此时,阳曲县县令杨重民正在调查另一桩杀人案。
杨重民接到报案说,有人在一口水井里,打捞上来一具尸体。尸体上穿着一双磨损严重的鞋子和破旧的衣服,拨开衣服,仵作发现了几处致命的刀伤,还发现死者是个和尚。
根据鞋子和衣服,嫌疑人很快锁定了开豆腐店的莫老汉。莫老汉到了公堂说,这和尚半夜到了我家,穿着一件嫁衣,说要找吃的。
我见他可怜,找点吃的给他,后来他要拿这件嫁衣给我换了一些旧衣物。我见这件嫁衣还值钱就同意了,至于和尚去了哪里,怎么死的我就不知道了。
杨重民先入为主,一口认定莫老汉就是凶手。严刑拷打之下,莫老汉也只得承认。案子很快就上报刑部,等待问斩了。
事后看来,这是一桩冤案。真实情况是,这和尚是个花和尚。那日,他从莫老汉店里出去后,来到一处村落,天色朦胧中看到一个穿着内衣的女子,下半身又躁动不安起来,便要上前非礼。
这时,女子的丈夫,也就是吴屠户出来了。吴屠户手起刀落,只咔咔几下,和尚便没了气息。杀人后,吴屠户将尸体扔到了附近的水井里。
“小姐”诈尸案和和尚被杀案有什么联系呢?
关系可大了去了。这里的“小姐”其实就是和尚。那和尚穿着嫁衣从张家出逃后,慌不择路,一直到了莫老汉的豆腐店。这才有了后面的被杀。
说完了这两个案子,再说那私奔的玉珠。
和玉珠私奔的男人叫曹文璜。曹文璜是个商人,原本家境也很好,从小就与玉珠定下了娃娃亲。但天有不测风云。曹文璜跟着父亲到南方做生意,一连亏了几笔买卖,家境越来越没落了。
见此,张百万心生悔意,转而将玉珠嫁给财大气粗的姚家。当曹文璜找上门后,张百万想要杀人灭口,好在这事被玉珠知晓,这才有了她们的私奔。
曹文璜带着玉珠要投靠交城县令友人陈砥节,途中正好经过莫老汉的豆腐店。莫老汉同情两人,便借出毛驴帮助逃走。
此事就发生在和尚之前,基本上就是一前一后的关系,这才给后面案子的反转提供了契机。
话说,曹文璜到了陈砥节那,安顿好玉珠后,准备找莫老汉归还毛驴。在途中,他在吴记肉铺,也就是吴屠户开的肉铺用餐时,听到了店主夫妇吵嘴。其中有“若不是你杀了那和尚,我们怎会流落到此”的言语。
曹文璜当时也没大在意。等到了阳曲县,才得知莫老汉因杀了和尚,被押入大牢。想到途中的听闻,曹文璜觉得蹊跷,便去了县衙为莫老汉伸冤。
这个案子基本上已经结了,况且路边的传闻,哪能采信呢?然而,杨重民不仅不信,还诬告曹文璜是莫老汉的帮凶。
曹文璜也被关了起来。曹文璜的随从赶紧把这一切告诉了陈砥节。此时,陈砥节已升任山西提刑司,他调阅案卷发现案件的诸多疑点,于是推倒重审,终于让案情大白于天下。
这件案子的判决也颇有意思。曹文璜和玉珠完婚,莫老汉无罪释放;吴屠夫杀人有因,杖责一百,也有说被秋后处斩的;金珠不守妇道,骑木驴示众。而那个糊涂知县杨重民则落了个革职查办的下场。
这就是著名的太原奇案。之所以称为奇,是因为案中有案,案中又套案,其中又有诸多巧合,如果不是凭借着当事人曹文璜的私人关系,这个案子很有可能蒙蔽着冤屈消失大家的视听中了。
这个案子是否真实呢?有人说真实发生的,也有人说虚构的,反正也没有确凿的文献来佐证。大家真假自酌吧!因为有太多的巧合,我个人也认为它是虚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