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留在了主城。小夕那边,似乎也渐渐看出了我的心思。同学们私下配对,我自然是选中她的,可她却始终未曾选我。以我当时的处境,确实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筹码——尤其是能不能真正留下来,还悬在半空。一切,不过是少年人一厢情愿的念想罢了。
除了先前说过的那些事——校园里但凡开得像样的花,总等不到盛极,便被我摘下,送到她的寝室。个人书法展,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场面上自然不敢说给某某惊喜。
为了打听她家里的情形,我还谎称会算命。一边给别的同学胡诌,一边借机把她拉来算上一卦。她聪明得很,几下就识破了我的用意,却也不点破,只笑道:“看不出来,还是个半仙呢?”便不再往下接。
见习时,中午在学校吃饭,荤菜是肥得吓人的烧白。她们几个女同学哪里下得了筷。那肥肉于我却不算什么——再肥,也比不上当年挑灰桶时吃的肥肉炖萝卜。我悄悄把自己碗里仅有的几片瘦肉夹给了她。她起初并未察觉,等吃了一阵才发现,那时已下了肚。返校的路上,大约真是“吃人嘴短”,她倒破天荒地跟我说了许多话。
实习期间,正逢她生日。我从不曾正经过过生日,更不懂买什么礼物。只提前买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写一段话,每天创作一幅“生日快乐”的小书作夹在里面。那天送给她时,她有些意外——我向来是没这般明目张胆送过东西的,何况是一本本子,似乎显得有点学生气。她大约只当是个寻常笔记本,随手收下了。
应聘时,我专挑她所在的区投了简历,结果竟真签了下来。后来那所名校托人来问我的意向,我知道她当时也到这个学校应聘了的,就说:“要就要两个。”那时,她和我都已在同一个区各自签了学校。
待城市增容费那桩焦心事总算落定,一个周末,我约她到附近走走。没想到,她竟应了。那地方是一处疗养院,人迹稀疏,花开得正盛,一片一片铺展开去,像是满地的锦绣。或许正是那片花海推了一把,她终于点了头。
历时三年,我个人纪实第一部《泥土芬芳》(0—22岁)的即将载完,这一部分为《懵懂童年》、《开蒙少年》、《仍是少年》、《向阳青春》、《告别青春》五个阶段,计214篇18万字,欢迎一起走进这段光阴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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