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出活动,路程中同事推荐我听了一首安德烈·波切利与莎拉·布莱曼合唱的《time to say goodbye》,并向我介绍了第一次听此歌时的情景。印象中是在一场婚礼上,当时现场正在播放这首歌,同事觉得很歌曲很好听,便打听来这首歌的歌名。听到歌名同事有些诧异,婚礼现场播放告别时刻,这样真的好吗?事后了解到,原来在婚礼现场播放这首歌,寓意着新郎、新娘各自与他们的单身生活告别,正式拥抱甜蜜幸福的婚姻生活。
那天推荐了好几首歌曲,印象最深的是这首。尽管过去快一个月了,当那句time to say goodbye再次唱出,立刻触发了这个有趣的小故事。这就是故事的力量。
今天的主题不是为了向大家展示故事的力量,而是谈下那天活动路上的一个小感慨。
那一刻悠扬的音乐透过耳机传遍整个身体,我转向车窗外,高速公路旁的树木快速的倒退着。越过成排的树木是一片辽阔的农田,四月北方的农田还没有多少生机,偶尔出现的一抹绿很快会被土黄色淹没。不时闪现的几颗桃花树默默的绽放着,努力用自己的鲜艳照亮整片农田。随着大片大片的农田向前延伸是绵延起伏的群山,山体的植被并不茂盛,远远望过去它和农田连成一片,就像这灰蒙蒙天际里的一张平面画。如不是那天外来物——艳丽桃花的点缀,我的心也会蒙上一层灰土。
在不时闪现的桃花和音乐的共同感染下,我突然一阵鼻酸。感慨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生活也如窗外的天际一样灰蒙,我却习惯了这种灰,选择性的忽视那些简单就能得到的色彩。就连音乐这个最简单美好的事物也瞧瞧远离,直到某天被外人叫醒。
说起音乐,我并没有固定着迷的歌星。耳朵是我的筛选器,它会帮我筛选出各类动听的曲目装进我的歌单。真要说谁的音乐占比最高,那就是Eason的歌曲了。我爱听歌,也比较喜欢唱歌。但是随着毕业年限的不断增加唱k的频率是直线下降,以至于现在根本提不起唱k的兴致。喜欢唱歌是有原因的,从小我就特别爱唱歌,记歌词曲调非常快。每次热播电视剧的片尾曲我都会在两三次的播放后学会。随着人们不断的正向反馈,我渐渐对自己的歌声有了一点信心。在这样的促进下,我更是对音乐充满了爱。
初中时期是接触流行音乐最丰富的时期,不再局限于电视片尾曲和叔叔家那几张任贤齐的磁带。周杰伦、SHE、蔡依林、阿杜、伍佰、林俊杰等歌手的歌曲犹如潮水般将我袭卷进音乐海洋。小型收录机的出现和拥有让我十分享受独自一人的时间,不管是电台里传出的当红歌曲还是卡带里播放的一人一首流行曲,都让我爱上音乐带来的宁静。
高中时期是音乐播放载体不断更新的阶段,从磁带到DVD光盘,从小型收录机到数字化MP3/MP4播放器。播放的载体越来越丰富。每当一首歌曲流行开来,总会在路过操场时听见校园广播循环播放。我也会不厌其烦的跟着广播哼唱。这段时期耳机的使用频率开始增多,音乐大多数时候用来填满我和同桌的世界的。喜欢的歌手固定的还是那么几位,只是张韶涵的歌曲会经常出现在我刻录的光碟和mp3上。
大学时期音乐载体的变化不大,无非是MP3的优化和手机逐渐成为主导播放器。喜欢的歌曲不在限于那么几位歌手,只要是符合自己口味的歌都会被储存在记忆卡中。从512MB到1GB再到2GB,储存的歌曲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这时期,ktv开始走进我的世界。慢慢的被同寝室的兄弟影响,爱上Eason的粤语歌,迅速学会了那些歌曲并在ktv包厢向大家展示。在经历许多不同圈子的ktv聚会之后,我发现每个圈子都会有一两位特别爱唱和特别能唱的人。而我是个腼腆的人,喜欢只来一首,然后收获大家惊讶的表情。
工作之后,听音乐的次数也随着唱K的频率降低而减少。偶尔也会使用连接电脑的小音箱在房间随机播放喜爱的歌曲,享受音乐在整个房间回荡的激情。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场景很少出现在生活中了。也许是台式电脑、音响搬回老家后,也许是踏入忙忙碌碌的轨道之后。
当读到和菜头的《为什么客厅需要一台音箱》,才恍然发现一直陪伴我的音乐被生活悄悄隔离了。我以为它一直都在,其实是陷入庸庸碌碌的生活而不自知。真的很嘲讽,简单的美好被自己慢慢丢失,还需要他人的提醒才后知后觉。
没有丝毫犹豫,我立即冲进商店用耳朵挑选了一款合适的蓝牙小音箱。手机里的音乐通过音响的震动传播出来,我闭上眼睛突然有一种超脱感,像是跳出了现实世界,来到了一个用音符和旋律构建的奇妙王国。一曲结束,回到现实,我浑身毛孔收紧,继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
现在客厅的蓝牙小音箱成了我工作疲劳的消除器和家庭晚餐时的私人音乐会。我也不在局限于流行曲目,而是尽可能的喂它各种类型的音乐。
生活中美好事物有时很简单,我们却常常视而不见。当你感觉生活一片灰蒙蒙时,音乐就是点缀生活的那片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