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听过: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事物运动变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要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些话对不对?都对,但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什么是“矛盾”?手机没电和充电宝没带,这两件事算矛盾吗?你和同事竞争同一个晋升名额,这是矛盾吗?你的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这是矛盾吗?
要想搞清楚这些问题,最好的方式是回到矛盾学说的源头,以便澄清容易被混淆的基本问题。
矛盾可不是外在的差别,而是事物自身内部本质的对立统一。这个概念不是谁发明的,而是从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毛主席他老人家,经过几代思想家批判性发展而来的。
01.矛盾是“一个东西自己分裂”
我们先从概念本身说起。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把“矛盾”理解为两个不同事物之间的冲突。
比如,我和你想法不一样,我们之间“有矛盾”;比如,甲方和乙方利益不一致,他们之间“有矛盾”。这种理解在日常交流中没问题,但在哲学上是不精确的。
因为矛盾学说的核心是:矛盾是事物自身内部的、本质的差别和对立。
为了说清楚这个区别,我们先借助黑格尔对“外在差别”和“本质差别”的区分来理解。
外在差别,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异。比如,一本书和一张桌子,有很多不同。
一本书是纸做的,有文字,可以阅读;一张桌子是木头做的,有桌面,可以放东西。但书和桌子的关系是外在的,书不依赖于桌子存在,桌子也不依赖于书存在。把它们放在一起比较,它们的差别是一个“第三者”(比较者)从外部赋予的,而不是它们自身固有的,这种差别不构成矛盾。
本质差别,是同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用黑格尔的例子,向西走六英里和向东走六英里。
这六英里是同一个距离,但它自身包含着“西”和“东”两个方向。没有西,就没有东;没有东,也就没有西。两个方向互为前提,互相否定,又同时存在于同一个距离中,这就是矛盾。
再比如,生命本身包含着生与死的对立。细胞在增殖的同时也在凋亡,没有凋亡就没有增殖,没有增殖也无所谓凋亡,生与死不是两个外在的东西,而是同一个生命过程的两个方面。你能说“生”是一个东西,“死”是另一个东西吗?不能。它们是同一个东西的两种规定。
所以,矛盾的同一性不是“A等于B”,而是“A既是A又是非A”。一个事物肯定自身(是A),同时否定自身(是非A)。正因为它可以被否定,它才是活生生的、变化着的。如果A永远只能是A,不能是非A,那它就是僵死的、不变的。
形式逻辑的同一律(A = A)适用于静态的、孤立的分析,但不适用于动态的、联系的发展过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生命首先就在于:生物在每一瞬间是它自身,同时又不是它自身。
0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弄清了“什么是矛盾”,我们再来理解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是“既爱又恨”,而是“互为前提又相互否定”。
什么意思?
同一性,不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合在一起”,而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
比如,没有上就没有下,没有难就没有易,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的存在,不仅是有钱人存在,更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只有在雇佣劳动存在的前提下才存在,无产阶级也一样。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谁离开了谁就不成其为自身。
同一性还包含“转化”,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变成统治阶级,资产阶级被推翻变成被统治阶级。这不是外力造成的,而是矛盾自身运动的结果。
斗争性,不是两个东西“打架”,而是矛盾双方相互否定、相互排斥的关系。
资产阶级要维持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无产阶级要改变这种占有关系,这两种趋向是互斥的。这种斗争性不是偶然的、可以避免的,而是矛盾固有的,只要这个矛盾存在,斗争就存在。
当然,斗争的形式可以变化,但斗争性本身不会消失。
这里有一个常见误解,那就是:把“斗争性”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敌意、对抗、冲突。这不对。
斗争性是矛盾的本质属性,不是人的主观态度。
比如,即使在和谐的劳资关系中,雇佣劳动的本质仍然是剩余价值的占有,这个占有关系本身就是矛盾的,不是因为你“觉得”它矛盾它才矛盾,人的主观态度可以缓和或激化矛盾的表现,但不能消除矛盾的实质。
但是,要注意,不是任何差别都构成斗争性。
只有“本质的差别”,即同一事物内部的肯定与否定关系,才是斗争性。
比如,你和你邻居的收入差距,是外在差别,不是本质矛盾。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里,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就不是外在差别,而是同一个生产关系中不可分割的两面,这,才构成矛盾。
0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学说,不仅告诉我们矛盾是什么,还告诉我们怎么用矛盾分析法去看世界。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告诉我们,没有“万能公式”,只有“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层意思:第一,“事事有矛盾”,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包含着矛盾;第二,“时时有矛盾”,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这个判断是矛盾分析法的客观依据,既然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那分析任何事物都要从发现矛盾入手。
但光知道“有矛盾”远远不够,矛盾的特殊性才是关键。
每个事物的矛盾都不一样,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矛盾也不一样。如果不研究特殊性,普遍性就是空的。《矛盾论》中说:
“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
为了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我们还得知道几组重要的概念,这个区分比较细致。
首先,是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基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全过程,决定该事物的基本性质。
比如,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就是基本矛盾。它们贯穿人类社会发展始终,把人类社会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也决定了其他社会矛盾的发展状况。
个人与社会的矛盾虽然也贯穿人类社会始终,但它不是基本矛盾,因为它的具体内涵需要由更根本的矛盾来说明,为什么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呈现出不同形态?答案要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去找。
再有,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根本矛盾与基本矛盾是同一序列的概念,但“根本矛盾”的使用更灵活。
它可以指整个人类社会的根本矛盾(即,社会基本矛盾),也可以指某个特定历史阶段的根本矛盾。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根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性与占有制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其阶级表现就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这个矛盾贯穿资本主义始终,规定了这个社会形态的本质。
还有,我们最熟悉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但这是矛盾特殊性中最容易被误解,也最需要说清楚的概念。
很多人以为“主要矛盾”就是“最重要的矛盾”,贯穿始终。这不对。主要矛盾是在事物发展的某个阶段上,由于某些矛盾被激化而上升为支配地位的矛盾。它不一定贯穿整个过程,它可能在某个阶段出现,在下一个阶段被别的矛盾取代。
举个例子。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吗?是。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这个根本矛盾没有变,但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被激化,成为这个阶段的主要矛盾之一。
《矛盾论》中讲得很清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根本矛盾着的阶级的性质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并没有变化,但两阶级的矛盾激化了,各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也特别尖锐地表现出来了,因此形成了资本主义的特殊阶段,帝国主义阶段。
再举一个例子。
抗日战争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不是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虽然它长期存在),也不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虽然它们也存在),而是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民族矛盾。
这个矛盾被激化,上升为主要矛盾。它影响了其他一切矛盾,其他矛盾于是暂时缓和,阶级矛盾退居次要地位。抗战胜利后,民族矛盾得到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又重新上升为主要矛盾。
由此我们就知道,主要矛盾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条件的变化而转化。这一点对于理解历史分期、制定战略策略至关重要,对我们个人的人生阶段划分,也非常重要。
04.矛盾学说的脉络
最后,我们简单梳理一下矛盾学说的创立和发展,这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今天这套理论是这样的形态,而不是别的样子。
哲学家康德,首先提出了理性思维中的“二律背反”,正题和反题同时成立。但他认为这是理性越界的错误,因此得出了消极的结论:理性没有能力把握物自体。
黑格尔非常赞赏康德的发现,但批评康德在矛盾面前“软弱无力”,康德只看到对立,没有看到对立可以通过辩证运动达到统一。黑格尔把康德的“消极理性”发展为“积极理性”,肯定矛盾存在的客观性,并强调正是矛盾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运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他提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认为认识矛盾、认识对象的这种矛盾特性,就是哲学思考的本质。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抛弃了它的唯心主义外壳。他们把矛盾学说运用到对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辩证理解中。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批评蒲鲁东“保存好的方面,消除坏的方面”的观点,指出“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蒲鲁东想把矛盾“切掉”一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矛盾是运动本身。恩格斯则在《反杜林论》中从更一般的意义上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性:“运动本身就是矛盾。”
列宁,通过对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深入研究,最终确立了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主义辩证法理论中的核心地位,他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
而毛主席他老人家的集大成著作《矛盾论》,又结合中国革命实践,对矛盾学说做出了创造性的发展。他系统阐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等范畴,把矛盾分析法变成了可以具体操作的思想武器。
毫无疑问,他老人家对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论述,对矛盾学说的深刻把握和概括,堪称对矛盾学说迄今为止最为卓越的贡献。比如,他用“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来把握这对矛盾,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将矛盾思想,发挥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理解“矛盾”,对我们有什么用呢?
其实,我们每天做决策,就是在处理矛盾。我们举个很现实也很好懂的例子。
比如,资源有限(钱、时间、精力)与需求无限(想升职、想健康、想陪家人、想旅行),这就是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个基本矛盾下,不同阶段会有主要矛盾。年轻时,主要矛盾可能是“能力不足与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因此你把主要精力用来学习、提升技能;中年时,主要矛盾可能变成“工作压力与家庭时间之间的矛盾”,于是你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这不是说年轻时的矛盾消失了,而是它的地位下降了,新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这就告诉我们,不能用一成不变的方法应对变化的主要矛盾。
比如,年轻时适用的拼搏策略,中年时可能需要调整为“效率优先、兼顾家庭”的策略。这不是“妥协”,而是根据矛盾的变化调整工作重心。
矛盾分析法教给我们的,不是一套固定公式,而是识别“在什么阶段、什么条件下、什么矛盾起支配作用”的能力。
有人认为,这种能力是天生的,但其实不是的。我们之前说过很多实践哲学的内容,说过“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等,都是在告诉我们,这种能力不是天生的,需要在实践中反复练习。
《矛盾论》中说:“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主观性就是不看实际、凭感觉下判断;片面性就是只看一面、不看另一面;表面性就是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克服这“三性”,就是矛盾分析法的基本功夫。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主要矛盾,需要客观观察、深入调查研究、理性反思、实践检验,没有捷径。但这也正是矛盾分析法的魅力所在,它不是教条,它要求我们动脑子、下功夫、在实践中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