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为人处事,还是生意来往,都要给别人留一条生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人不可能生活在空气中,人的生存都是相辅相成的。
生意场上,讲究的是互惠互利,当你获利的空间足够大的时候,要懂得让利给你的客户,不要你自己获利“丰厚”。而你的客户在喝西北风,相信,那就不会有人为你卖力了。
人的竞争,说白了,都是利益的争夺。集团与集团之间的竞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有时候甚至会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但那都是极端的案例,战争是竞争的最高“境界”。但那样的竞争结果是人类的毁灭,尤其在当今社会,如果发生核战争,人类面临的将是毁灭性的打击。因此,人类互相制约的体制出现了。任何人任何国家,谁也不敢首先使用核武器的。良性的竞争是符合社会的发展的,是人类进步的动力。
无论个人还是一个民族,在竞争的基础上,都要给竞争者留有余地。给合作方适当的生存空间,说白了,这个世界上,往往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谁也脱离不了空间而自己活着。
因此,人在处理各种各样的事情当中,要给别人留一些余地,不要将人一棍子打死,谁的生存都不容易,有时候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有的人善于捉住别人的小辫子,穷追猛打,恨不得把异己全部弄死。其实,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历史上的秦桧,因为陷害忠良而遗臭万年。而武则天时期的来俊臣,更是陷害了那么多朝廷重臣,最终也被别人送进了自己设计的大瓮。虽说可悲,但也都是“罪有应得”。现代社会虽然法律法规也在日益健全。但是,掌握一些权利的人,难免的还会有枉法之人做出一些错误的裁决。当然,这些人是有一些目的的。但不要忘记了,公论自在人间。纸里是包不住火的。
一些冤假错案中,居然是有人凭着想象破案,活生生的将一个生命剥夺了。但当真相终于暴露于天日,当年办案人是何等的无地自容。并且为自己当年的武断付出了代价。
当然,给人一条生路并不是就是说要纵容犯罪,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让他们不受法律的制裁。相反,我们更要依据法律的规则办事。不放过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为人处事,还是生意往来,还是依法依规办事,都要给好人留一条生路。更不要把事情做绝。现在法律条文已有明文规定,要疑罪从无,没有确凿证据是不能定罪的。这个延伸到其他方面也是一样。人不能武断,要懂得“放人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