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调大提琴交响协奏曲(作品125)是普罗科菲耶夫第一号大提琴协奏曲14年后创作完成的,相当于第二号大提琴协奏曲,同是也是作曲家所完成的最后一首大提琴曲。作曲家不叫这一首乐曲为“第二号大提琴协奏曲”,最大的理由很可能是因为这首乐曲原是作品58第一号大提琴协奏曲的改编。
作品虽然很快便被写了出来,但遗憾的却是在1952年首演时没有能够获得成功,这主要是因为大提琴独奏部分被写得技巧过于艰深和复杂,另外音乐也缺少有机的完整性,因而观众自然也就是反应相当的冷淡。此后,普罗科菲耶夫针对其失败的原因在大提琴家罗斯特罗波维奇的大力帮助下又对作品进行了重大的修改,甚至许多段落还推翻了重写。由于改写后的音乐不仅独奏声部的乐思有了很大的发展,而且作为协奏的整个乐队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作品中高度的戏剧性内容和形象的交响发展很有些近似于他的第五与第六交响曲,而其中鲜明的音乐主题和抒情的叙述乐段又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他的最后一部杰作《第七交响曲》,由此普罗科菲耶夫便在最后定稿时将原来的名称“第二大提琴协奏曲”改变成为《大提琴交响协奏曲》,并将它题献给了罗斯特罗波维奇。后来这首《大提琴交响协奏曲》也正是在罗斯特罗波维奇的广泛演奏和大力宣传推介下才得以名声远扬,并成为了世界大提琴音乐文献中的精典之作。
此曲在美国出演时所得的评语是“这首充满活力与变化的乐曲,犹如一座主题与插句的金矿”,这句评语正好明晰地表达了这首乐曲的性格。
第一乐章,行板,e小调。由全合奏以简洁锐利的上行顽固音型序奏开始。第二段很短由主奏大提琴以拨奏法与法国号,奏出序奏的顽固音型开始,以第一主题为中心,充分发挥了大提琴的高难度技巧。第三段是属于奏鸣曲形式的再现部。最后,以插句音型为背景,由大提琴轻轻地奏出第一主题而结束此乐章。
第二乐章,适度的快板,自由的奏鸣曲形式。此乐章是从头至尾以激烈的变化,与抒情性的平稳,两种尖锐的对照贯穿而成的庞大乐章。与第一号的展技曲性格比起来,其诙谐曲的要素较强,是依快板奏鸣曲的手法写成。在管弦乐跃动的节奏上,主奏大提琴开始了强有力的花奏,然后与管弦乐互相呼应进行此乐章,直到乐章末了作古典性的收尾。
第三乐章,流畅的行板,E大调,双重变奏曲形式,此乐章之组合是根据两个主题分别变奏的双重奏变奏曲式。
主题,继E大调主和弦的全强奏之后,主奏大提琴大幅度地奏出简洁的田园性主题。
第一变奏,改变成三拍子的主题,由小号的独奏移至管弦乐,主奏大提琴在此奏出音阶性变化型,在主奏大提琴高难度的花奏中,主题逐渐变成舞曲性乐曲。
第二变奏,借着顿音和诙谐的管弦乐法,使主题更加地接近南斯拉夫民族舞曲。
第三变奏,将第一变奏后半的音型再加以变化,转向由铜管乐器以雄壮的第一主题强奏,此时主奏大提琴则悠闲如歌似地奏出。
第四变奏,钢片琴的优美的动态,与主奏大提琴高音域的第一主题相户呼应。
结尾,经过剧烈的全合奏,主奏大提琴出现第二乐章第一主题音型。最后主奏大提琴的乐句移至最高音域奏出鼓号调似的音响,以定音鼓使劲地敲三次强有力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