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姨妈拉扯了我几年,那几年正是我从懵懂到认知的时候。
她身体多病,总是从早到晚吃着一包包的药散,有时候头痛起来就抓起两颗药丸兑着茶直接吞,然后自嘲地对着我笑“你可别学我,记得要喝白开水。”我不以为然。
她不管春夏秋冬都穿着长袖长裤,从不把脚趾和身体露出来,仿佛从不感觉到热,所以小的时候我总是被她裹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养成热了也不知道脱衣服的坏习惯,也把我的身体搞得和她一样虚弱。
还有一点,她常常会发脾气,而且是莫名其妙肆无忌惮的。时至今日我也许把她生气时骂我的嘴脸忘得差不多了,但是她带给我的影响很深刻。
她常常在生活中告诉我,“做人啊,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做对得起自己的事情,要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我在香港的时候身边的无论年纪大小的人做事情都很勤劳很有责任感的,你切记了。”
然后这该死的责任感陪伴我到现在,小时候老师不允许踩踏草地,我一直遵循着,哪怕一根小草也不敢踩;六年级时转学认识的各路女生尔虞我诈,我永远不表态觉得朋友不该这样而遭到排挤;初中时认识的要好男性同学背叛了自己和自己讨厌的女生在一起而感到无助;上了高中无法忍受生活习性恶劣的舍友,谴责她以后却反遭其他朋友的孤立……
这样看似与责任感啊正义感无关的事情,实则是是如骨髓一般的东西贯穿着我。
我开始想,到底,“正义”和“良心”该不该要呢。
越长大越发觉,自己和姨妈的性子越来越相似,身体也像她一样,越来越差,该有的年轻,仿佛如云烟般弥漫在了尘世,伸手却抓不着。
后来姨妈偶尔回回香港,也偶尔回回老家,但却再也没有来我家里,也许是因为我长大了。
现在的我,每隔三四个月会见到她一面,每见她一次,她总和过去不太一样,每次都老了许多,每次都瘦弱了许多,岁月和病痛在她身上折磨的淋漓,这才使我忘记她过去曾经对我凶狠过,我只记得好多年前的午后,她躺在沙发上闭目,而我拿着梳子轻轻的替她梳头。
姨妈没有子女,也没有伴,她常说自己身体差,没人爱戴也是正常,只望我们外甥将来多孝顺她,多看看她。
关于她的过去,我很少听说,我想,她是伟大而成熟的女性,在她的岁月里长河里,一定是波澜而曲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