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将从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把“信息不对称”再向前推进一步,聚焦劳动者的收入。
收入问题,一是收入低,也就是“寡”的问题;二是收入差距,也就是“不均”的问题。我们将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以政策和法律的力量来“纠正”不均和寡的现象,会出现什么样的效果。
不患寡,而患不均
预习思考题:
1.为什么会有“同工不同酬”现象?
因为所谓的“同工”是伪命题,不同的人提供的劳动力资源是不一样的,同一个岗位上的不同的人,他们的劳动价值是不一样的,应得的报酬自然不该一样。
2.规定最低工资,穷人是否就能获得起码的收入?
这是政府干预劳动力价格市场的行为,结果只会适得其反、事与愿违。有些工作工资确实较低,但有些穷人迫于生计,还是愿意来做。现在强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支付更高的报酬,表面上员工收入提高了,实际上用人单位会在其他方面想尽办法占员工的便宜,提出各种苛刻要求。要么是用人单位在其他方面克扣员工,使劳动力实际价格回归到原来的水平;要么用人单位就被迫减少岗位,减员增效,穷人更找不到工作了。这与规定“男女同工同酬”的结果是一样的,女性更难找工作。
3.收入差距加大,是否意味着社会的不公平程度加剧?
公平从来都不是绝对的。公不公平,不仅要跟别人横向比,还要跟自己纵向比。随着经济发展,文明进步,人类社会的整体福利有了很大提高。只不过,大部分人财富增加、福利提高的幅度没那么大,速度没那么快。而少数人的财富却以指数级增长,这种增速的差距确实是在拉大,但每个人自己的财富还是增长的,生活水平还是提高的。不能因为少数人增长得比自己快得太多,就都要回到平均主义,大家一起受穷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