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奸臣〗
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小黄片”。
但看完后觉得,眼前的黄不是黄,是一道刺穿黑夜的光,真正污秽的肮脏的,是燕山君在位时期君主和臣子的心。
故事讲述朝鲜暴君燕山君时期,身边奸臣当道,父子因为深知燕山君贪恋女色,因此决定从各个地方征集起各色美女前来奉送给他,亲自挑选了名妓丹熙并训练她摆在燕山君身边实施自己的奸计。
虽说是妓,但我觉得男主和女主的感情是纯粹的。结尾,女主带刀冲入寝宫,要杀死王为父报仇,走近的那一刻,她迟疑了。眼前的这个人不是王,正是那个她既熟悉又陌生的人。隔着面具,一个眼神便能认出彼此,那定是交换过灵魂。
奸臣大难不死,过起了他当初最讨厌的市井生活。雪中梅也不用再勾心斗角,她狐媚的眼角也笑得那么纯真有神。我喜欢结局里那种踏破风浪本还真的感觉。
女主出现在人群中,伸出手,婉转向上,那一霎,尘埃落定,万念归心。
燕君王的结局可以说不出乎意料,但比起痛痛快快的死于刀剑之下,这个安排还是别有深意的。那个倒在血肉泥泞里的王,被一道道门关上,旁观的后人还留下一句“原来最后得到大王兴清的是猪啊” 呵,多讽刺。
从历史上讲,每一朝臣子推翻暴君统治,扶持新君上位,本以为是个太平盛世,最后这些功臣却也逐渐沦为了新一批的奸臣。到底是奸臣毁了国君,还是国君塑造了奸臣,忠奸善恶本是一体,历史上的对错谁又说的清呢?
2.〖杰出公民〗
这部电影有一个让人不太理解的标签―喜剧。我第一次看,是老师在课上当做课程内容放给大家的,全程除了看到朋友的女儿全裸躺在镜头前时发出了一点唏嘘声,其他的时刻都沉寂的要死。
难道是我们对于喜剧的印象太过刻板和狭隘?于是我去查资料,发现喜剧的范畴里有两个表现手法独特的种类――一个是黑色幽默,一个是讽刺喜剧。
⒈
“黑色幽默”作为一种美学形式,属于喜剧,但又是一种带有悲剧色彩的变态的喜剧。而故事中的悲剧色彩源自两个方面。
一是主人公丹尼尔本身。他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台上说,我相信,这一致的认可与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且确凿无疑的关系。感激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而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的五年生活,也的确印证了他的这番话。文学的真谛,和文学的形式、受众是背道而驰的。某某某报社的主编问他是否还在继续写作,他说“当然在写,写各种信件、讲座、序言、推荐词还有讣告,若他想把那些东西结集出版我会打包发给他。”
他回答得如此轻松幽默,心里的答案却是令他自己也苦恼的。这让我怀疑他是不是患上了巴托比症,在“不”的迷宫里不断地纠缠。我想这种烦恼正是他决定独自返乡的原因。
二是在故乡人眼里,他的书和厕纸没什么区别,不痛不痒且毫无价值。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文字是他思想的结晶,当丹尼尔知道,他们的热烈欢迎背后是满满的无知和嫉妒的时候,他自己也会觉得自己要回乡的想法简直太可笑了。“我笔下的人无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他不再属于那里,他被自己的故乡残忍地放逐了。“我只是不断想起影片中的一个画面:一只死去的火烈鸟,躺倒在池塘中,如同一块正在融化的玫瑰香皂。没人知道,这只喜好群居的鸟,怎么会孤零零地客死他乡。或许它被故乡的同类,残忍地放逐了; 或许,它只是佯装死去,然后摇身一变,过上了原来的同类所无法理解的另一种生活。”
⒉
再说说讽刺喜剧。
它常以尖锐泼辣的讽刺和嘲笑揭露和抨击现实生活中的反面事物。这种喜剧的主人公大都是反面角色,往往品质恶劣,行为乖谬,当他们的面目随着戏剧从图的展开而彻底暴露时,就会引起人们的含有讽刺意味的笑。我忽然间明白了镜头最后丹尼尔那个表情奇怪的笑。如果把返乡的这几天的生活当做一场讽刺戏剧,那么主人公就是客套的市长, 虚伪的发小,冒昧的邻居,粗鲁的市长,心怀不轨的姑娘。
所以,当丹尼尔写完了他这些天的经历时,就是这场讽刺戏剧的落幕之时。那个笑容,就是他对于故乡这场闹剧的直观感受,很荒谬,很讽刺。
3. 〖向日葵〗(2006)
很久没这样哭过了。
被寻常的生活片段引入,沉浸在一只宁静平淡的向日葵进行曲中,却在最后一个绝望又愤怒的眼神里,以血光里的黑暗结束。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男主的笑,傻傻的,憨憨的,像太阳花一样暖洋洋。
男主离去的时候一定在想:如果能再活一次,我想过平平淡淡的一生,想在餐厅里帮妈妈擦一下午的桌子,或者一直傻傻的看着妹妹和妈妈笑,我还想连落日一起浪费,比如散步,一直消磨到满天星光。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高深的大道理可讲,就是那样平淡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