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的少年这样狂热的喜爱马及赛马这种运动,有关赛马的一切,少年的眼睛是明亮的,心是鲜活的,嗅觉是纯洁的,所以这样单纯的爱马,这样喜爱关于赛马美好的一切,白人大人或许也很爱马,但他们并不是纯粹,他们爱的是堵注,是胜利(虽然大家都爱胜利,可总有一些东西与胜利同样可亲)赛马场的黑人与少年们一样爱马,因为为他们豁达而纯粹,尽管为生活劳苦奔波,但仍有纯善的心,能放肆的笑,烹饪那些美味的食物,他们是可爱的,他们所爱的马也是可爱的,无论是“快如光”还是其他的骏马,它们都是美丽的、冷静的、拼搏的,谦逊的、温柔的,以至少年曾一度以为驯良马的人也一定是这样子难得的好人,他们懂马又这样值得尊敬,孩子们的目太纯真了,这种没有功利心的目光,这样纯粹的敬仰,似乎过于单纯了社会从来就不是这样善意而美好的,它更多的是不为人知的丑恶和混沌,那个驯马师是那么的自大,他为的是吹嘘自己的功绩,他也的确驯养了“快如光”这样的骏马,但他远不如“快如光”、甚至那样在土地里犁地的马值得尊敬,至少它们仍是纯良的美好的,向往被残酷的现实打破,生活无情的重击给了惨痛的教训,少年的人很想为人正派,可是,这样的黑暗中应该怎样做呢?
这是(美国)舍唔德.安德森写的我想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