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忽然明白一个道理。
写文章要言之有物,这“物”指的是实体物品,也可以说是一个人,都可以。
然而从我一路走来的写作习惯,我并不习惯写物品或者人物,着重写的风格是“感觉”。刚开始明白要言之有物这个道理的时候,想动手写一篇有关人物或者物品的文章。可是思来想去,在脑海拼命搜刮,却无论如何都想不出有什么可以让我触动的人物或者物品。
我又想到可能我本身的经历太过于简单,不像那些到处旅游的人一样见多识广,对生活的感触太过于浅显。因此没有可以写的东西。然后我觉得我应该出去走走,离开这个我呆了多年的地方,丰富一下自己的人生,或许到那时候再动笔可能会有更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体会可以写的出来。
也许应该去做点什么,接触实体物品,也许去接触多一点人,感受人与人之间的关联,就能有所改变。当人当然,也想到多看一些书籍,丰富自己的知识,这也可以的。可是,我从刚出社会以来,就一直在看书,做的笔记也不会比大学生在学校的笔记少。如今却意识到,这样的方法可能行不通,不是我说看书没用,而是我只是从实际情况出发,我在思索到底应该如何提高写作能力。得出的答案是看书并不一定是写作的全部,还有作者本身对文字的掌控能力等等。
这两年一直都在努力学习和不断的动笔写东西。
然而,有段时间我开始有些倦怠写文章,不是因为没有收入来源的原因,而是写多了发现自己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只是一味地在乱写一通。读者看了一脸迷惑,自己看了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然后,我就停下来思考自己究竟哪里出了问题。而直到最近才发现,自己写的东西没有实体,所写的文字字里行间表露的都是自己的“感觉”。而读者不会共鸣我的感觉,就好像我说:我难受。别人是不会共情这样的文字的。可是,如果我说:家里的摇椅是父亲的东西,而如今父亲却已不在了,空留下一把摇椅让我独自垂泪。
这就是典型的言之有物的例子。
这世界那么多人每时每刻都在产生感觉,可是没有载体,是不会有人看得见摸得着的。
写人也一样,往常写人都只是一味地描述一个人的感受。一个人去到处乱逛,然后描述看到的风景。可是读者不会刻意去看你描述风景,读者走出门去自己看不好吗?而人物的感受,你对读者说人物很难受,读者不会挖空脑袋去联想他为什么难受。你只有从头到尾铺垫好人物发生了什么事,然后怎么样,最后怎么样,读者明白了人物倒霉的前因后果,才会产生共鸣,才会感受到人物倒霉后的难受感觉。
文字和拍电影不同,摄像头一开所有的环境就能尽收眼底,人物倒霉的情况下,演员也可以通过表情表现出来。而文字则不能直接说他很难过,文字必须全部描述清楚所有的细节。剧本和小说是有区别的,电影可以用摄像头描述大部分细节,而小说只有文字,必须用文字事无巨细全部描述清楚。这就是电影剧本和小说的不同之处,也是为什么电影剧本会比小说的文字少的原因。
小说和剧本大体上来说,基本一样,它们之间的形式是一样的,只是文字多少的不同。
所以,用小说文字去表达人物或者物品,都必须要用细致入微而又准确的文字去写清楚,让读者看到人物或者物品的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