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初也是在朋友圈里,看到有好友发这本书的朋友圈,就在底下问了一句怎么样,好不好看。
这是个多年的好友,深知我的尿性,回复我说,你这么伤春悲秋的人,能不看就不要看,过两年再说。
凭什么啊?你不让我看,那好吧我就偏不看了。
直到前几天过年前回家,在机场的书店,一排看过去,竟然缘分一般一眼看到了它。北京十月出版社版本的,封面花里胡哨,比之前作家出版社黑漆漆的版本讨喜多了。好多年没在书店买过正价书的我毫不犹豫就人傻钱多地买了一本,当场就开了苞读了起来。
字数不多,13万,在家忙里偷闲一天多读完了。头一次觉得我妈的唠叨听起来这么美好,可以打断我任何一次试图的完整的思考。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时如果沉浸在其带来的思考里,想想都觉得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这是一本如果你了解它,你会慎重地选择捧起它的书。
总是有那么一类型的书,不给你什么意义,不给你什么启迪,更不给你什么激励,甚至连阅读的快感都不给你。
比如百年孤独,整本就是略带晦涩,毫无流畅阅读体验的叙述、叙述、叙述,描写、描写、描写,文字像水一样从眼前流淌而过,留下你独自感受这无边压抑的孤独。
套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年少不读百年孤,读懂已不再少年。喧闹多彩的少年时代,是不适合读这本书的,就如没感受过生活的无常,就无法体会到什么叫做《活着》。
伟大的作品自有它伟大的地方,就比如这本活着,细细品味甚至能感受到余华刻意压抑着的描写方式。砍掉了绝大多数无用的方法、修饰,用看起来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冷冰冰地讲完这个叫福贵的老人的一生。
它还他妈的是第一人称。
这一切都没有成为我毫不费力地去发现这平静外表下惊涛骇浪的阻碍。我能清楚地记得福贵的父亲被气死,母亲无钱看病痛苦离世,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亡,儿子献血被活活抽血致死,妻子因软骨病无法医治身亡,女婿生产事故被水泥板夹死,孙子也因自己一时疏忽吃豆子撑死。
相继离世的每一个亲人,余华都没有给他们太多的笔墨,毫无铺垫突如其来地失去一个亲人,短暂的悲伤之后就将其遗忘一般地继续进行叙述,居然逐渐地开始习以为常这些逝去的人,根本不是故事起承转合。
家道中落了,我活着;社会动荡着,我活着;亲人离世了,我活着;连像一个动物一样我饿了吃我困了睡我累了休息都做不到,我也特么还能活着。
所有的逆来我都能顺受,老天你带不走我,那我就活着。
百年孤独做到了让我明白什么叫做孤独,活着告诉了我什么才是纯粹的活着。
优秀的小说让读者代入角色,伟大的小说让角色代入读者。福贵好呀,他什么都没了但他其实一直有一个对他一心一意不离不弃的妻子,他有一双懂事孝顺可以为他分担家庭压力的儿女,甚至他前二十年也过着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富二代的生活。他失去的每一样东西在他拥有时都闪闪发光。
看似温柔的岁月总是有太多不经意的玩笑,一个小小的意外可能就夺走了我们认为活着的意义,是财富,是地位,是家庭,是子女,还是虚无缥缈的信念、希望?
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去做一次人生的减法,用心去感受如果那些意义一件一件从自己的生命中剥离的绝望,重新审视当自己真正一无所有的时候,究竟是为什么而活着?
于是我们从得到时雀跃,失去时落泪,变成了得到时喜极而泣,失去时坦然苦笑。
于是我们终究学会了抓住生命中每一个值得留恋的时刻,一晌贪欢。
因为我们活着,太简单了,只不过是因为,还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