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通鉴】到哪里都“犯小人”的全能型CEO——大神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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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赐履按:战国时期,由于各国间的竞争,对人才的需要量大增,这就给非贵族出身的士人提供了表演的舞台。如果把各封国比作公司,那么国君就是董事长,董事长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招聘合格的CEO,只要你有能力有本事,不管是土鳖还是海龟,很可能一夜之间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大部分CEO都有专业倾向,有的擅长经济,有的擅长外交,有的擅长军事,而吴起是一个全能的CEO,哪个公司和他签了合同,哪个公司立即股价大涨。然而,吴起的悲惨命运与他的治国成就完全正相关,成就越大,命运越惨,这是个值得所有人思索的问题。

魏文侯魏斯,尊重贤能,礼贤下士,各国能人听说后,纷纷到魏国来投简历。

卫国人(今河南省濮阳市)吴起,在鲁国担任官职。鲁国物色大将,而吴起的妻子却是齐国人,鲁国政府怀疑一旦跟齐国发生战争,吴起不一定能够忠心不贰。于是,为了表忠心,吴起把妻子杀掉,然后击败了齐军。于是有人向鲁国国君挑拨说,吴起从前跟曾参(孔子学生,以诚实守信闻名,著述甚多,被后人称为曾子,尊为宗圣)上学,老娘逝世,他不奔丧,曾参认为他不孝,跟他断绝关系。现今他为了当上大将就害死妻子,这种人残忍无耻。而且我们鲁国是一个小国,一旦传开来说我们有力量大破强敌,恐怕各封国会联合抵制,打我们的主意,鲁国就吃不了兜着走。

吴起得到消息,恐怕被杀,听说魏文侯贤明,就投奔魏国。魏文侯征询大臣李克的意见,李克说,吴起既贪财又好色,可是,如果率军作战,就算是齐国名将田穰苴(读如瓤驹,牛人,咱们前面已经讲过他的故事了)也打不过他。魏文侯于是任命吴起担任大将,攻击秦国,占领五个城市。

衣赐履说:吴起是卫国人,出生于公元前440年,曾参是鲁国人,公元前435年去世。我们不由不乐出声来,曾参去世时吴起五岁,他是如何向曾参学习的?如何做到母死而不奔丧的?不由掩面。谎话编到这个程度,依然骗住了鲁国国君,吓得吴起撒腿就跑到了魏国,我也是无语了。我还有个纳闷的地方就是,柏杨先生为什么没在书里指出这一点呢?除非此曾参非彼曾参也。由此来看,吴起杀妻求将的事,其真实性恐怕也要打个折扣。

吴起身为大将,可是却跟最卑微的士兵同甘共苦,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食物,睡觉就在地上,连床都不用;行军时徒步,绝不骑马;亲自背负干粮,不用士兵帮忙。士兵中有人害疽疮的,吴起亲自用嘴为他吸脓。这个士兵的娘听到这件事,痛哭失声。人们说,你儿子不过一个无名小卒,而大将军给你儿子吸脓,你还有什么可哭的?娘亲说,当年,吴起曾为孩子的爹吸过疮脓,孩子爹奋力杀敌,战死沙场。而今吴起又吸孩子的疮脓,不知道孩子将死在何所,怎么能不哀伤?(我总觉得这个事儿有点邪乎,可能是谣传。)

前397年,魏文侯去世,儿子魏击继位,是为武侯。一次,魏武侯乘舟顺着黄河飞奔而下,水势奔腾,峭壁夹岸,行到中游,武侯心情激荡,对旁边的吴起说,多么美丽的锦绣江山啊,固若金汤,这是我们魏国的至宝啊!吴起说,国家的安然不在地势险要,而在领导人的品德。从前三苗部落,左面有洞庭湖,右面有鄱阳湖,可以说万无一失,但因为头领堕落,夏禹把他们消灭了。到了夏桀时,首都在安邑(山西夏县),东有黄河、济水,西有会山,南有伊阙(洛阳市南),北有羊肠阪(山西省平顺县东南太行山中)。可是政治腐败,商汤把他赶下宝座,放逐远方。等到商纣出场时,西边是孟门(山西吉县西),东边是太行山,北方有恒山(非山西恒山,在河北省曲阳县北),南方有黄河,可是他暴虐无道,周武王把他诛杀。由此看来,国家的安危,在领导人的品德,不在山川的险阻。如果主上不为国家尽责,恐怕现在跟主上同船的亲信,到时候一个个都成了敌国的人啊。武侯搔了搔脑袋说,我谨记你的话。

衣赐履说:对吴起之言,武侯虽然表示认同,不过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吴起为人有多直,他的话有多让人不爱听啊!连我一介布衣都看得面红耳热,武侯当作何想?吴起拙于谋身,就这一段已显露无疑。另外,《史记》和《通鉴》上都记述,吴起说“在德不在险”,这个“德”我总觉得未必是指“品德”,吴起是兵家,甚至可以归为法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儒家,只有儒家对“品德”的要求至高无上,对“品德”的作用夸大到极致,所以,我感到吴起所谓的“德”,应该是德行与智慧的结合。

魏武侯任命田文(此田文非孟尝君田文)担任宰相。吴起不高兴,他对田文说,我想跟你讨论一下你我对于国家的贡献,你以为如何?

田文说,好。

吴起说,指挥武装部队,官兵们愿意牺牲性命,使敌国惊惧,不敢打我们的主意,你比我怎么样?

田文说,不如。

吴起说,使政府的功能充分发挥,使全国人民安居乐业、国库充实、社会富庶,你比我怎么样?

田文说,不如。

吴起说,防卫西河(潼关以北的黄河),秦国不敢向东侵略。而韩国与赵国不敢不对我们唯命是从,你比我怎么样?

田文说,不如。

吴起说,靠!你这也不如那也不如,凭什么你官位比我高?

田文说,主少国疑,有权势的重要官员互相猜忌,随时可能发动政变,民心恐慌。此时,你觉得宰相的位子应该属于你,还是属于我?

吴起沉默很久,说,我承认,应该属于你。

衣赐履说:一代战神、全能的国之栋梁,文治武功后勤都比田文高出好几个珠穆朗玛峰去,然而当不了宰相,被田文一句“主少国疑、大臣未附”噎死在那里。充分说明,不是吴起能力素质不行,是他在官场上搞关系、摆平衡不行,尤有甚者,做事他不怕,做人太老实,在鲁国被人诬蔑,紧接着在魏国要被陷害,最后在楚国被一群屎一样的人害死。如果一部《资治通鉴》,就是讲述官场中人如何斗争,其实想来想去,不看也罢。另外,文侯于公元前397年逝世,享年七十六岁,武侯是文侯的嫡长子,虽然史上没有记录其出生时间,但古人生子甚早,如汉文帝十四岁就生了汉景帝,即使文侯四十岁生武侯,继位时也应该三十六岁了,什么叫主少国疑?我想,吴起之所以沉默良久,主要可能考虑的是王室贵族、位高权重者他无法摆平,只得长叹一声,说出违心的话来。

田文死后,公叔任宰相(看,武侯还是未用吴起,这说明什么?),他的老婆是魏国的公主。公叔忌妒吴起的超凡才能,想把吴起排除。他的一个仆人说,这事儿好办,吴起这人虽然很有才,但他行为刚直,喜欢胡说八道还不知道会招来祸患。咱设个套儿,摆他一道。你去向国君报告,就说吴起了不起,是大才,可是我们魏国是个小国,恐怕留他不住。如果许配给他一个公主,他肯定就留下来了。如果他志不在魏国,非投奔其他大国不可,必定拒绝这次婚姻。然后,你在家设宴款待吴起,席间让夫人对你百般羞辱,而你要装作被欺负惯了样子。吴起一旦看到连宰相都被公主不当人看,那就算杀了他的头,他也不敢娶魏国公主了,如此,大功告成。

公叔听后,大喜,简直是找到知己了,跳起来就跑去按计划落实。魏武侯当然希望吴起成为驸马,满心欢喜地表示要把一个公主嫁给吴起,没想到热脸子贴上了冷屁股,那小子一想到公叔宰相在家的惨状,立即感到心惊胆战,硬着头皮向魏武侯表示无福消受金枝玉叶,武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之后,吴起反应过来他中了暗算,然而为时已迟,怕魏武侯翻脸杀了他,吴起逃亡,投奔楚国。

衣赐履说:吴起这样的人,不论走到哪个国家,一定都如同锥子一样,刹那间扎出袋子来。但是他到哪里肯定都是悲剧。一个谋事的人,如果没有保护自己的方法,总想着靠功劳立身,往往是不现实的。中国几千年来别的发展如何我不作评论,但官场这一套害人的东西,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今后我们会看到更多的这种陷害。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会想,一个误会,向领导澄清了不就行了吗?吴起向魏武侯说明是公叔陷害他不就行了吗?如果真这么想,那再过十年再读此书吧,呵呵。田文拜相时,吴起还去和他理论了一下,这次公叔拜相,吴起已经学乖了,爱谁谁吧。然而,田文虽然能力不如吴起,却能够用吴起之长,也没有祸害吴起。而公叔则是实足的人渣,手下还有一群更渣的帮闲,这帮帮闲“足智多谋”,不是为国效力的智谋,而是恶毒害人的智谋,他们为主子出的主意,不由让人后背发凉!

楚悼王早就敬慕吴起的贤能,立即命他当宰相。吴起上了位,在手心唾口唾沫,搓几搓,就开始大干特干。推行改革,制定合乎时代的法律,建立法律的尊严,罢黜所有吃空饷的闲散官员(能吃空饷的哪个没后台?),撤销血统疏远的一些王室成员的爵位俸禄,加强训练军队,提高军队战斗力,坚持独立的外交政策,反对跟秦国和解。(我在敲这段话的时候,每敲一句,心里默念一句,吴起,休矣!)在吴起强烈的革新运动下,楚国陡地强大。数年之间,疆土扩张到百越(东南沿海的浙江省、福建省和广东省),北方阻止三晋——韩、赵、魏的南侵,西方数度攻击秦国。各国对楚国的迅速复兴,大为忧虑。可是,在楚国内部,那些因改革而失势的贵族和既得利益集团,对吴起十分仇视。

那一天,终于来了。

公元前381年,楚悼王逝世,因吴起厉行政治革新而丧失既得利益的皇亲国戚,乘丧暴动,追杀吴起。吴起逃到灵堂,趴在楚悼王尸体的旁边。暴徒们乱箭齐发,射死吴起,但同时也射中悼王的尸体。下葬之后,即位的楚肃王下令宰相逮捕作乱的暴徒,屠杀七十余家。

衣赐履说:看过不少评论,说吴起聪明,死后还能为自己报仇。我们说,吴起的确是天才,但是在拉关系扯裙带上,他即使不是白痴,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因此,不论在鲁国、魏国还是楚国,功勋卓著却无法自保。至于他跑到楚王尸体身边这件事,起作用的还是兵法的思路,而不是玩人的思路。一代良臣、良相、良才,可以称其为全才的人,就这么死了,悲夫!另外,我很奇怪为什么楚悼王的谥号是个“悼”字,按史料上说,在他任内做了很多大事,吴起的所有功劳可以说都是他的,理论上应该给个“武”啊“威”啊之类的,怎么给个“悼”?我猜,恐怕跟王室宗亲被剥夺了权利有关吧,算是借了吴起的光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死得比较早吧,谥法上说,年中早夭曰“悼”。能够放手支持吴起变法,恐怕的确比较年轻,历史上没有听说老头子变法的。

另,后代时有人自比为管仲乐毅,绝没有比作吴起白起的,主要是这两位“起爷”都没善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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