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很多玩的很晚的聚会,即便如此,我每次依旧坚持要回家,我并不喜欢在外过夜,那样好像让我本就孤单的生活变得像寂寥的夜一样更加孤单。
凌晨的街道其实和十二点前的街道没什么区别,灯火依旧辉煌,人也还是有一些的,像我这样的。当然,这是繁华的街道,我回家会经过一个小巷,这是必经之路,在小巷的正中央有一个小卖部,这就是这条路上为一个能照明的位置。如果我凌晨回去,很可惜,那个老板早都睡了,可没有人愿意留灯给陌生的过客。
就这样错过归途的灯火,即便一开始灯就不是为我而点,这或许就是时间给我们开的玩笑,你想追逐它,它就要跑,你停下来,它也停下来,你以为它在等你,其实它只是停下来歇歇。
小时候,喜欢看着玩具眼睛发光,不管它是不是你的。长大一点,跟着喜欢的女孩子身后追,不管她是不是也喜欢你。你问我现在还会盯着玩具眼睛发光吗?或许,因为我现在有能力直接把它买过来。你问我还会追着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生,鞍前马后、无微不至吗?我想不会,爱情的标签上没有写价钱。就像我前段时间看到网上流传阿贝尔加缪说的一句话:“我已经没有时间去对我不感兴趣的事情再产生兴趣”。看看自己,也是如此,反思自己,这是一种厌世的态度吗?我想也不能算厌世,它可能更偏向长久冲动而积累的乏味,或者说是自我付出的谨慎。好比说一个商人,再多次失败后他还会故技重施吗?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需要改变策略,而我可能就属于直接退出商业的道路的那一类人,这或许听起来有一些偏激。但是仔细想想,这其实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不付出就不可能会承受亏损的后果,人偶尔也要为保全自己而考虑。
我曾因为家庭对爱情一度失去信心,但是相反的我会更加重视爱情,因此从我情窦初开之时,我就像一架孤注一掷的火箭,勇往直前、一心一意。古话说得好:“物极必反”,在我身上有着不错的实验效果,你越是对爱情认真,爱情越是对你不认真,你越是对爱情冲动,爱情对你越是谨慎。你看见过那些明知前方有地雷,依旧穿越封锁线去证明自己的无知士兵吗?曾经青春期的我就想是这样一个无知的士兵,可能不只是我,每一个男孩子都会在看到心仪的女孩时躁动不已,然后冲动的表达自己的爱意。当然,我是非常赞同冲动的,我认为爱情就是冲动的产物,从刹那间产生,然后在一个人身上定格成永恒,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和它理想中的归宿。
我喜欢过太多的女生,只要能让我冲动到表达心意的都使我刻骨铭心,但是无论我如何用心、如何动情,这一切都仿佛魔咒,困扰在我和我向往的爱情中间,纵使他人言尽你好,她却不无所动,就好似这般感觉。想起张小娴说的:“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这一切的用心,在你爱的人眼里可能就是你最愚蠢的一面。你见到她时,不知所措愚蠢的神情,你和她说话时,紧张而愚蠢的声带,你所有因为爱而表现得一切,恰恰成了你最大的缺点,最愚蠢的缺点。
看看现在的我,心里都落了灰,还没事想着把自己扮的像一个跟着时代步伐的“年轻人”,你问我为什么不年轻?我想可能最大的差别就是,我失去了所有的冲动。“其实理智也不是坏事,它让你冷静的思考很多事情”,有时候这样想来,就不会为丢失的冲动而感到惋惜了,毕竟生活已经很辛苦了,就不要为自己徒增伤悲了吧。
张小娴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爱情学家,总能让我的生活漏出一丝小清新的悲伤,在这里再套用她的一句话:“大部分的东西都有期限。而所谓无限,也只能到某种程度。为一个人受苦,只能受苦到某种程度。然后,你会醒悟,不再蹉跎岁月。思念一个人,只能思念到某种程度。当思念长久地落空,你早晚会绝望。无论多么爱一个人,也只能爱到某种程度”。
很遗憾,没有在意气风发的时候遇上对的人,才明白,时间匆忙,你我来去匆匆,我也只不过充当了一个站牌,看着到站的行人,然后目送,咫尺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