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隐公元年:一部另类的中国思想史
作者:熊逸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15-09-01
ISBN:9787550251427
一、袁盎
- 袁盎,别名爰盎,字丝,汉初楚国人,西汉时期大臣。
二、殷道亲亲,周道尊尊
《史记·梁孝王世家》有一段常被征引的记载:汉景帝和梁孝王都是窦太后所生,窦太后对小儿子梁孝王很是疼爱,在一次宴席上窦太后对汉景帝说了一番奇怪的话:“我听说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形式虽然不同,内涵却是一致的。等我死了,梁王就托付给你了。”
什么叫“殷道亲亲,周道尊尊”?汉景帝看来并不清楚,宴席结束以后赶紧找来朝中的大臣请教,大臣们的回答相当一致:“太后想让陛下立梁王做接班人。”
袁盎等人给汉景帝详细解释:“所谓‘殷道亲亲’,是说殷商的继承法是立弟弟做继承人;所谓‘周道尊尊’,是说周代的继承法是立儿子做继承人。殷商政治制度的特点是‘质’,质者效法上天,亲其所亲(‘亲亲’),所以立弟弟做继承人;周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是‘文’,文者效法大地,尊敬祖先(‘尊尊’),所以立嫡长子做继承人。
那么,如果发生意外,选定的继承人还没继位就先死掉了,那该怎么办?按周代的规矩,在这种情况下要立嫡孙,也就是由死者的嫡长子继位;而按殷商的规矩,则当由死者的弟弟继承。”
三、袁盎的办法
汉景帝问:“古时如此,当前该怎么办?”
袁盎等人回答说:“我们汉朝是效法周朝的,按周朝的规矩,不应立弟,而应立子。”大臣们马上便搬出了一条春秋大义:“所以《春秋》是责备宋宣公的。宋宣公死时不立子而立弟,弟弟继位,是为宋穆公。后来宋穆公在临死前指定继承人,没立自己的儿子,却立了哥哥(即宋宣公)的儿子。然而宋穆公的儿子认为自己才是合法继承人,于是搞出了暗杀行动。结果国家大乱,祸患不绝。所以《春秋》才说:‘君子应当遵循常轨正道,宋国的祸患全是宋宣公造成的。'(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我们请求觐见太后,把这个道理跟她老人家讲清楚。”
于是,一众大臣当面给窦太后出了个问题:“就算立梁王为继承人,那您觉得,等梁王死后,又该立谁?”
窦太后很讲理,说那时候再立景帝的儿子。这种情况就和《春秋》宋宣公的事情如出一辙了。袁盎等人成功地诱太后入彀,接着便把宋宣公在继承法上不循常轨正道而导致身后五世之乱的历史讲了一番,果然让窦太后改了主意。
这是一例春秋大义在现实中的成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