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偏爱鲜艳的颜色,更尤爱白的颜色。
下午去朋友那里办点事情,回来的路上去了趟女人世界,那是女人购物的地方,楼层已经很旧了,顾客也很稀少,因为电商的兴起,使得实体业更见萧条。
但我知那里有一家卖职业装的档口,几次三番的生意往来已经跟店小主混得很熟,并且三楼的内衣店女老板也成了我多年的好友。
我路过那儿,便想上去走走,倒不是因为我不够衣服,相反,我是恨不得每天都能图新鲜。
白衬衣太重要了,因为职业缘故,规定周一到周五必须正装白衬衣和黑色西裤或西裙,我是个工作很严谨的人,并且绝对,百分之一百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我差不多已经挂了一柜子白衬衣,正装的、V领的、立领的、飘带的,套头的,品种也不少,但如果再来一批,把这一批穿过已经玩过味过够了瘾的旧款全部颠覆掉,我也一样会津津乐道。
不过这个季节去挑衣服的话,基本上都是夏装款了,短袖占主力,虽然我并不喜欢短袖,便鉴于款式不那样正式拘谨,我还是很愿意穿在身上试一下效果。
都说女人买东西,特别我这样的女人,都是脑子发热的,衣服一穿上身,店内的魔妖镜总把人拉得又瘦又长,再加上白炽灯光射出的万丈光芒,使我不由得几次三番地审视镜子中的那个姑娘,简直就是又瘦又白又细又长,粉条似的,恨不能一秒钟之内便爱上自己。
爱上自己的最终结果是,乖乖向老板娘掏钱。
等我离开店铺,手中提着的袋子里又多了三件白色衬衣。
一件长袖的,带一条边的蕾丝娃娃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不单在于娃娃领的特别,而是在于它的修身,仿佛为我量身定制一般,肩膀处简直严丝合缝,腰肢也是镶嵌得恰如其分,无论是扎在西裤里面,还是让它垂坠在裤子外面,正面反面前面后面各个方向看过去,似乎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格中规中矩身材极致苗条的年轻姑娘。
这话是店老板娘说的,虽然恐怕她对众多顾客这样说过,但我觉得她的形容还是有一线事实依据。我本身就很瘦,而且戴上帽子,第一眼不容易看出我的年龄。
另外两件,其中一件为蝙蝠款。我也喜欢这种宽松的衬衣,但不管怎样的宽松,穿在我身上,身形照样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瘦子,我不仅可以把它扎在西裤腰箍里,将其充当为一件正装职业装,也可以在周末的时候,往下身套一条小A裙,也可以配长款大摆裙,无论大摆裙取何种色调,这件衬衣都可以满足我的任一一种需要。
它也可以用来搭配西装短裤,不过,我从来不穿短裤,因为那会暴露我不合格的腿形。
另外一件也是短袖的大翻领,胸开得比较低。不足的是,显得胸很小,但大翻领对我尖锐抱含的肩有修饰作用,此外,还可以裸露出锁骨,而且,它的料子非常柔软。
我端着它们兴高采烈地赶回家,美滋滋地想象自己只有芳龄十八:我正情窦初开,爱恋一个男孩,我穿着纯洁无暇的白衬衣,搭配一条水洗蓝的小牛仔裙,戴一顶有一种爵士风的太阳帽,站在湖边的大树下,很安静,风吹起了我的头发。
湖中央有波光粼粼的水花,我静静地站着等他。
然而他,并不知道。
等我到了家,果然有一个十足帅气的男孩过来给我开门,顽皮地扑到我怀里,嗲声嗲气地喊我“妈妈,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