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薇安(原创)
今天继续分享新疆女作家李娟的《遥远的向日葵地》。
总的来说,大狗丑丑的缺点多于优点——样子凶,吃得多,记性差,咬赛虎,追鸡。除此之外,还爱偷鞋子。它几乎把眼下这片万亩耕地上的所有鞋子全收集到了我家蒙古包后墙的土堆旁。于是隔三差五地便有人光着脚前来找鞋。在那堆鞋子里翻来翻去,像身处派出所失物招领室。
01你们家养过狗狗吗?
读这本书总是让我想起了青春年少时期的我,是她提醒了我有一段岁月差点被遗忘。回想过去,无限惆怅!
那一年满世界唱着周华健的《花心》,我上初中。记得冬天的时候,父亲从拉布大林要回来一只灰色的小狼青它刚刚满月。
记得这只小狗,全身蓝灰色的,小耳朵竖着,非常活泼,因为外面非常冷,它只好和我们在屋子里生活。一家人都非常喜欢它,我放学一定要跟它玩一会儿。有一天它无意间咬到了我的小手指,这是我第一次打狂犬疫苗。
想想活到现在我已经打三次狂犬疫苗了!两次因为狗,一次因为猫,看看我有多倒霉。
谁让我喜欢小动物,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听我爸说,这小狗的爸爸是一只狼,原来它是混血儿。将来长大会很厉害滴,所以咬我说明它遗传了狼的基因。它的到来给我们家带来了很多乐趣,它也很淘气。
冬天屋子断火了就很冷,它睡冷了就跑到炉子底下的灰堆里趴着,还有没有完全燃尽的小火炭把它的毛燎得焦焦的,早晨一看没笑死,它变成了一只黑灰色的卷毛狗。
春天到来了,以为它能一直会顺利成长,可是这种狗听说翻肠子,它没翻成功就死了。没把我哭死。印象里它是我们家第一只小狗。
过不多久,我爸又要了一只半大小狗(德牧),时间我记不准了,这狗好像也是冬天来的。因为小,也在屋子里和我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冬天,但是寒冬刚过,我爸就把它放出去了,我和我妈怎么劝说我爸都不听,就说天暖和了在外面没事它有狗窝。
它还小根本不习惯在外面自己待着,夜夜坐门口嚎叫,没几天不吃不喝就死了,估计也是冻坏了。我和我妈都埋怨我爸,但是小狗子在屋子里拉尿,味道是很熏人,那时候哪里会像现在一样当宠物养,真的好难过!
02狗妈妈和它的孩子
再后来我父亲又要了一只成年的德牧,有印象是它很好看,还有脾气好,很乖。我们一家都特别喜欢它,最让我们惊喜的是它来之前就怀孕了,没多久生了几只小奶狗,都是小德牧,非常好玩。
我记得秋天的时候它带着狗宝宝满院子地溜达玩耍,小奶狗胖乎乎的,简直稀罕得要命。后来狗宝宝留下一只,其它的都送人了。
狗妈妈叫什么我忘记了,我妈给小狗起名字叫赛虎,一喊它,它就扭动着胖乎乎的小身子向你跑来,跟你撒娇,躺在地上露着小肚皮,让你抚摸它。这时候狗妈妈坐旁边看着我们玩耍,这画面时隔多年我记忆深刻,还是那么温馨。
它们母子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丢的,我们找了很久都没有发现。我们难过了好久,我妈怨我爸回家门没关好,把狗丢了。为此他们俩还吵了一架。
春天到来的时候,隔壁邻居王叔过来告诉我们,我们家的狗妈妈和孩子,在我们两家的院子中间的夹层里。跑过去一看,它们两个不知道怎么从仓房的缝隙里钻出来夹在两个院子中间,冬天的深夜不得活动全被冻死了,这是多么残忍!此刻我的心也好痛,是我们没有养好它们。
我想肯定是小狗淘气爬出去了,夹在那里,狗妈妈去救狗宝宝,然后!
想想都心疼,这段记忆早已经深埋,可是看到这章写丑丑淘气又让我想起我们家养过的狗狗,它们的命运都很悲惨。哎!
现在想想,那些年家住平房的人家都养看家护院的狗狗,它们的结局又会是什么样子呢?终是别离!
时隔多年,看家狗早已转变成了宠物狗,一定不会再像早年那样对它们养护不够细心。
愿天下的毛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
最初发现它这个嗜好那天,我妈早上一起床就发现少了一只鞋。
荒野中不可能丢东西,何况是一只又破又脏的旧鞋。当她正找得翻天覆地的时候,突然有人上门了。是承包隔壁那块地的老板雇的长工,一个十几岁的哈萨克男孩,住在一公里外的地窝子里。
他拎着一只破鞋问我妈:“阿姨,这是你的吗?”我妈一头雾水。他又说:“你的狗,拿到,我的房子。”他汉语不太灵光。虽疑惑不解,我妈还是赶紧道谢。但他还了鞋子后仍没有离开的意思。
忸怩半天又说:“阿姨,我的鞋,你找一找嘛……”再一看,这孩子光着脚。对我们来说,这种事情第一次发生。对这个孩子来说却是第二次。
上一次他丢了鞋,和我妈一样纳闷,谁会来到荒野里偷鞋呢?实在找不到,只好把另一只也扔了,光着脚干活。
过了几天,他运农药时路过我家蒙古包,一眼看到我家丑丑卧在太阳地里,正抱着他的鞋又咬又啃,玩得不亦乐乎。他夺回鞋子,又回头去寻找扔掉的另一只。另一只没找到,却找到我妈的鞋。
哈哈,这是一只怎么样的狗狗呢?
03爱偷鞋子的猫咪
这样的事情我听说过发生在一只猫身上,据国外网站Bored Panda近日报道,宾夕法尼亚州一只名叫Jordan的猫咪经常会将左邻右舍的鞋子偷回自己家,久而久之Jordan偷鞋成瘾。哈哈!
主人Ross也为此感到苦恼,除了安装摄像头,还在Jordan身上安装了一个定位跟踪器,方便知道它的行踪。
主人去周围邻居家转个遍,每晚的移动距离超过12公里。光是分析它的“盗鞋计划”的移动半径都能让人乐好一会儿。
被Jordan偷走鞋的大多数都是邻居,他们不仅没有生气,而且特别喜欢Jordan。其中有位邻居为了让Jordan来自己家偷鞋,故意将家中的十多双旧鞋子全都放在了院中,调皮的Jordan那天晚上一直在他家偷鞋。
走这么远,叼着这些鞋子,可给小Jordan累坏了,哈哈。
从此,住这附近的,不管是谁,一丢了鞋就对直往我家跑。
另外,只要住这附近的,晚上睡觉前都把鞋子妥善收进室内。
我妈则把鞋高高挂了起来。
多有趣的事情,我在想如果同一个主人养了这两只兴趣爱好相同的猫咪和狗子,又会是什么样子?
估计他会拥有一个旧鞋市场,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