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终于得到了正义的支持。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中年丧女,心中的痛苦,他人无法体会。但是我觉得这个妈妈很伟大,她培养了一个很好地女儿。可惜了,一片好心,最后遇到了那样的一个同学,,她是出于好心帮助同学。没想到遇到了猪队友。这是她的好心换来的灾难,为此让她丧失了年轻的生命。
我们会讨论性善与不善,就如同《孟子》中说的,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 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省瞽瞍为父 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曰‘性善’,然则被皆非与。”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 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江歌的性善,可惜刘某在关键时刻,没有一点悲悯之心,要是有一点,她就不会那样做了。
人生在世,因为自私而导致她人丧命,这件事本来是一件很败坏社会的道德。经过1894天,才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
希望有和刘某同样的心理的人,一定要学会得到了朋友的帮助,在因为个人原因,给朋友遇上麻烦时,一定的和朋友同心协力。一定共同战胜,共同去面对。
我们也会有不忍之心,但是如何做,其实是一个智慧的活。孟子给了我们一个答案,就是我们会因为出于本性,而无意识的去救人。孺子入井,就是一个出于本性,人之初,性本善。
孟子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用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江歌案一审判决刘鑫赔偿近70万元,有何依据?】 “现在我要去看江歌,我要把这个带给她。我要告诉她,妈妈做到了。”这个迟来的答案,江秋莲等了1894天。 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近70万元。
[#刘鑫为何被法院认为有明显过错#]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歌母亲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
审判长 嵇焕飞: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家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书指出江歌无私助人应予褒扬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
审判长 嵇焕飞: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长 嵇焕飞:判决被告刘某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