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造字本义为“手持大戉,呐喊示威”。甲骨文“我”像一种有许多利齿的武器,是戌 的变形,即超级的戉(钺),无人可敌的威猛战器。《甲骨文字集释》:“‘我’象兵器之形…似戈”。引申指杀,如《尚书》“我伐用张”,《孟子》改作“杀伐用张”。有专家认为“我”古音似今“啊”,故也作语气词,如《诗经》“蹲蹲舞我”。商卜辞已用“我”指自己,据认为是同音假借。今“俺”与古音接近。
有的甲骨文“我”简化齿形。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略有所变形,甲骨文字形中的利齿状被写成了类似的“禾”。篆文承续金文字形。当“我”演变成代词后,后人再加“口”另造“哦”,表示手持战具呐喊示威。
“我”字随着人类社会生存活动的发展,有着与其阶段相适应的演变阶段,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1,甲骨文阶段 ,“我”字在甲骨文阶段是殷商及其前期相当一个阶段群体活动生活的反映和总结。“二戈向背”是指两般武器“长柄和三齿的锋刀相背”,在生产力极度低下,人类仅依赖捕鱼捉蟹或攀枝附叶寻找山果等简单生存方式向狩猎过渡时,当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处在原始极低向文明启动状态下,“我”的身体和思想,对内,持戈排敌,力图生存;对外,舞刀克异,排除精神宿敌。
2,随着人际关系相对稳定和部落间争斗减少,晚期甲骨文中的“我”字左戈简化了齿形。但仍不排斥对外克敌。
3,随着种植业为主逐渐代替狩猎时,左戈利齿状被写成了“禾”,整个字形由甲骨文的独体字变成了“禾”、“戈”合一的合体字。这时“我”字的兵器功能少了一半,形成一半是维系生存的“种植”,一半是防御或进攻。
4,随着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国家、区域间的划分进一步明确化,我字的单复数人称意义比较稳定,一直沿用至今。
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同样,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
从“我”字的演变过程来看,“我”是一个演变的非常理想化的字,至少对于古代帝王来说,“我”字就很理想,也很满意,符合了他们的心理与愿望。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帝王都希望自己的百姓成为“我”一样的人,而他们自己却不想,我不说。他们只称孤道寡言朕 , 上有太上皇时,也不说“我”自称为予。
我感觉,这个“我”字就像是商鞅造的一样。当然,这绝不是商鞅所造,正如汉字的产生,绝不是仓颉所为,乃是后人喜欢把诸多好事都附加于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从而把他塑造成一个理想话的人,如“司马光砸缸”在宋朝是烧不出来那么大的缸的,那都是元以后的事,这一点马未都先生早就说过。比如看一看《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在看看《三国志》中的诸葛亮,就知道了。说的有一点远,言归正传,我之所以说“我”字像是商鞅造的,是因为“我”字就像是商鞅的思想的缩影。左边“禾”右边“戈”,《商君书》中有一个“壹民理论”,商鞅说国家只要一种“民”;一是耕战之民,平时耕田,战时攻敌。二是“民”只做一件事:农战。“我”就具备这个特点,耕战(农战)的完美的结合。
2016.6.23 雨 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