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这篇文章的10个成年男性大约8个对彩礼有意见,今天咱们来扒一扒彩礼的前世今生!
彩礼作为一种独特的民俗现象,深深植根于我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彩礼制度来源于中国历史上最传统、最广泛的婚配形式——聘娶婚,这一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强调“男女无媒不交,无帛不相见”。
记载先秦礼仪制度的《仪礼》中说:“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套形成于西周时期的完整婚姻礼仪,便是此后历朝历代所沿袭的“婚姻六礼”。其中的“纳征”,又称为“纳币”,即是对交付彩礼程序的描述,“纳”为缴纳之义,顾名思义,“纳征”,或者“纳币”就是送聘财,相当于现在所讲的送“彩礼”。
在古代,“六礼”是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的标准婚配程序,不依流程办事,法律上便不认可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而“纳征”礼的完成,标志着婚约的订立,从而婚约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在以唐律为蓝本的历代封建法典之中,有关于聘财的制度都被沿用了下来,基本没有大的变动。一直到民国时期,聘财制度还有法律明文规定。
也就是说西周(前1046~前771)时期彩礼就出现了,由此可见,光棍问题由来已久,都是穷闹的,聘礼都没有,结得哪门子婚?《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吕公者,好相人,见高祖状貌,因重敬之,引入坐……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原季自爱。臣有息女,原为季箕帚妾……”意思是刘邦去参加宴会,吕公看了他的相后,决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四十多岁的刘邦到这个时候娶上了媳妇。而至于他那帮铁哥们儿,比如杀猪的樊哙,比如吹笛子的周勃,这时候统统都是光棍。
上文说到的“六礼”,何为“六礼”
1、男方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方提亲,若女方应允,则由男方借媒婆之手向女方纳“采择之礼”,约三十种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是为纳彩;
2、媒人将询问到的女方姓名和生辰八字告知男方,以便男方“卜其吉凶”,决定是否成婚;
3、纳吉,即由男方将订亲之文书——聘书交予女方,又称“过文定”,标志着婚事基本议定;
4、男方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过大礼”,并在礼书中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5、男方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方同意;
6、在选定的良辰吉日,新郎偕同媒人、亲友带着迎书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为啥古代娶个媳妇那么麻烦?
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到1949年才彻底摆脱封建社会,封建社会靠啥管理国家——制度!在封建制度制约下的婚姻礼法森严!婚姻仪式不光是夫妻两人在一起生活开端的,更重要的使命是——通过繁杂的婚礼仪式,让两家人把所有的封建礼节都挨着过一遍,将社会的宗法制、等级制和家长制,维护男尊女卑、夫权制度和封建伦常关系在每个人脑子里打一次钢印!
《列子.汤问》记载,远古时代“长幼侪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而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封建社会追求的就是“长幼有序,君臣有别”!所以古代婚礼仪式麻烦的主要原因就是——通过繁琐的婚礼仪式来体现并加固“长幼有序,君臣有别”!
然而,麻烦的事情可不止这六步,这六步不过是权重比较高必须要严肃认真对待的!
中国历史上的“钱”萌芽于夏朝,起源在殷商,发展与东周,统一在秦朝。所以在故事后没有一种叫“钱”的东西,或者“钱”在各地不统一,但是娶媳妇还需要给对方六礼中的“纳采”,这该咋办?
于是大雁和鹿就躺枪了!
《诗经·召南·野有死麋》中这样写: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意思就是有人拿着鹿肉去向女的提亲。东汉著名文学家崔駰在《婚礼文》中说:委禽奠雁,配以鹿皮。我们可以看得出来,这里出现了一个词叫“委禽”,也就是说古代根本没发明“钱”,但是娶媳妇还是要给“钱”,咋整?只能去山里捉几只鹿和大雁来代替了!
所以古代娶媳妇,还要先去狩猎鹿和大雁!hard模式升级为地狱模式!
后来虽然货币出现了,由于拿鹿和大雁提亲这传统延续了下来,还是有不少的可爱的大雁和小鹿斑比无辜的死去!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旧社会的腐朽制度随风而逝,法治社会诞生,结婚再也不用繁文缛节,只需要以契约方式得到国家承认即可!
但是礼这种邪恶的东西却活了下来,而且活得滋润!现在中国社会,江西,河南等,彩礼还是天价!还有各种花里花俏的说法——什么“万紫千红一点绿”,什么“三斤三两”,什么“一动不动(一动指的是汽车,一不动指的是婚房,而这两样东西还都必须是全额付款买的)”
据说河南等省份家里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收彩礼钱赶紧存起来然后在儿子结婚时候取出来给彩礼用!经济学原理说资本只有流动才能创造价值,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佬钱存在银行里还要交重税!但是像彩礼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流动,估计创造不了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