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三条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正因为概算如此重要,发包人必须确保初步设计的深度和概算的准确度,初步设计的成果深度只有达到发包人的目标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的需要,才是实现投资效益和确定概算的基础。
初步设计成果的质量和概算的编制质量是项目落地和投资控制的关键。因此,发包人必须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前充分做好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编制的质量审核。如果初步设计概算确实超过投资估算,必须修改设计或调整估算后重新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一定要在EPC工程项目招标之前解决,避免将问题遗留到工程实施阶段。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是施工图限额设计的上限。各专业需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及不合理变更,充分考虑限额总量、预留余量,以保证总投资不突破概算。
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在中标后一定要对概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包括算术性错误复核、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复核、错漏项的核查,作为后期概算管理的基础。
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一定要项目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检验限额设计执行效果,预防超概风险。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成本动态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预警项目超概风险。
EPC项目防止超概的关键:
1.发包人应严格审核概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尽可能减少暂估工程和暂估材料设备项目,合理预留预备费金额。
2.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概算的对应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项目,控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概算以内,而且要留有余量,如果超出了概算,就要想办法去做优化,直至不突破概算。
3.严格控制好总包合同内的暂估工程和暂估材料设备项目的招标或认价工作。
4.严格控制好工程进度付款和项目结算工作。
5.一旦因变更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超概,一定要按照法定及规定程序先审批后实施,坚决避免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