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意识到,以前我写文章,是一种享受写文的愉悦感。现在写文章,更多的是一种完成任务的讨好感。
我记得曾经谁说过,如果你想毁掉你喜欢的事情,那么你就去把这个事情变成工作。
现在想想,并不无道理。
就跟我们喜欢一首歌一样,特别特别喜欢,就制作了闹铃。结果,听不到一个星期绝对放弃了。
我挺喜欢写文章的,我喜欢写字的自己,哪怕写的不好,哪怕写的对别人毫无意义。
那也无所谓啊,我干嘛一定要靠写作赚钱,我就想写我想写的。就算没人喜欢也没关系。
之前我想的太片面,我将自己框在了这个用写作换取钱财的圈子里。当然,对于很多人来说,靠写作变现是目标。只是我在把它当成目标的时候,我会失去了写作的乐趣,甚至还会失去自己。
就跟感情一样,我们在某一件事或者某个人身上付出的越来越多,便希望对方也能给予同样的回报。然而谁能说,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呢。
何必钻牛角尖,让自己,让身边的人都不痛快。
任性一点吧,承认自己,我就是写不出好文章,我也不打算再讨好别人,读者想看什么我管不到,反正我就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了。
生活已经很难了,我不想再为难自己了。
晚安or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