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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爱一个人,你是想用自己的一辈子来爱他/她,还是爱他/她的一辈子?”
显然,你的爱如果能陪伴他/她的一辈子,而不只是自己的一辈子,代表着更深层意义的爱与无私。
我一直都这样认为,能给自己买高保障寿险的朋友,然后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家人爱人,往往是极具家庭责任感和富有爱心的人士。因为自己付了保费,却不是以自己享有保单收益为主要目的,而是为别人的一辈子保障而深思熟虑。
喜欢“向死而生”这个词,当身上有越来越多的责任,提前把一切可能的风险想清楚并做好安排,会更加洒脱、问心无愧和释然。
我也经常会这样想,“ 如果我不在身边,父母如何养老 ”;“ 如果有了小孩,我更不能放弃什么 ”;“ 还有那个我心爱的他,我还可以为他做什么呢 ”。
对一般家庭来说,定期寿险是首选,因为往往孩子未成人的这10—20年时间是经济压力最大的时期。自己上有老下有小背负很大责任, 只要能平稳度过家庭最需要自己支撑的这段时期,后面就会轻松很多,也确实没那么多焦虑和无处释放的压力了。
但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客户会选择终身寿险?在我看来,有以下几个关键意义,大家可以去参考。
第一、财富传承和保全财产的目的,同时提升继承私密性和避免纠纷。
1、如果若干年后,遗产税、房产税开始征收,依照国际惯例,从人寿保单里赔出来的钱——这份交给受益人的赔偿金即保单的保额,才不需要缴纳包含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各项税收且不能随意质押,也跟被保险人的任何债务没有关系,是不能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因为这是以被保人失去健康、失去生命为代价而使得受益人拿到的保险金额;健康无价,生命无价,法律上面自然不容许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赔偿金的权利。
所以,如果单纯地靠遗嘱来传承财富,那继承人需要先把被保险人的欠债和该交的税给补齐了再说。遗产多了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可能到最后把各项税交了,债还完了,能真正继承的财产已经所剩无几,甚至为零。
记住,拥抱财富,远离遗产。因为要留给心爱之人的,是不会造成负担的财产,不会被拿来征税或抵债,才能是相对完整的、安全的。
2、我之前写的这篇文章有讲,关于财富传承:提前订立遗嘱很重要,即使遗嘱继承可能变得很复杂!
遗嘱继承其实很复杂即使能明确表达被继承人的意愿,而且缺乏私密性。(当然,立了有效遗嘱总比没有遗嘱好,不然自己的真实意愿根本得不到尊重和落实)
比如有三套房要给两个孩子怎么分;想给其中一个孩子多一些或者不想给女儿,想给外孙?遗嘱没办法直接分割财产,只是财产分配的依据而已。房子如何各分50%,30%?那其中一个继承人就是不卖房,另外的也不想分现金就想要整个实物,还是得坐下来慢慢协商。
这些即使分配清楚了而所有继承人都知道自己分别拿到了什么,很容易导致不满和分裂。再加上如果有法定继承人没有拿到心中所想的部分,必然不会配合继承权的公证,又得走法律诉讼闹一遍。有些案例是一打官司,可以打两三年才出来结果,根本无法协调。
的确费时费心费神费力。而保单资产的继承不需要公证,受益迅速,指定清楚,避免纠纷,领取无需缴税,一切简单明了。
比如不想平均分配又想保持私密性,那么把部分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放进保单,而且是分成多份保单指定不同的受益人,只要受益人自己不说,那么他人也无从知道和比较;并且指定非常清楚,也不需要法定继承人的签字认可,也不需要再公证,去哪里闹都没用,所以不会引起纷争。
而且要知道,遗嘱继承一旦时间拖久了就可能导致更大的继承争议。现在颁布了《民法典》,其中有规定遗嘱继承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不论是否公证过。当然,公证和登记过的证据往往其效力证明大于未公证和登记过的;但是遗嘱内容的准确专业、没有歧义更加重要,公证不会管具体内容,所以这还需要专业人士比如律师的指导。
这样改来改去自然没有保单更改指定受益人那样简单。人寿保单是现金资产传承安排的最佳手段,只要实物资产可能引起的争议较大,那么就应该转变思维,变成私密性很强又手续简单的寿险传承。
3、定期寿险只能保一阵子,终身寿险是保一辈子,更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人必将会面临死亡,所以这个赔偿金是一定会让受益人拿到的,只是多与少的问题。
保险是唯一具有确定性杠杆的金融产品,这个赔偿金除以已交保费的杠杆多则达100倍,少则三倍、四倍,根据时间跨度、还有被保人年龄和性别的不同。香港的保单只要是终身型的产品,全部必带有分红,不可能避“红利”而不谈;加上分红,杠杆比还要高一些。
这样,人寿保单作为现金资产,不仅在逐步增值,而且具有更加确定的金融属性,不会轻易被窃取,被损害,被剥夺,或遭遇不必要的投机损失和动荡。
不管怎么说,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人寿赔偿金带来的意义是发现风险后,解决矛盾和困难;对于财富传承来说,是一个更轻松的选择,更何况这个财富可能在某些关键时刻通过杠杆庞大了好几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
之前所说的遗产要缴税抵债,如果受益人从终身寿险那里拿到一笔不菲的现金赔偿,那么就可以拿去抵扣,大大减轻自己要拿钱出来缴费的负担,遗产数目变相地获得了一定保全。
第二,人寿赔偿金可以成为亲人或后代的养老金,这便是保障心爱之人的一辈子。
高保额的终身寿险比起纯粹的储蓄险的一个明显优势便是,如果要为受益人考虑,那么寿险的杠杆率不仅高,而且确定。
比如受益人是被保人的孩子,相差35岁;假设被保人的寿命为100岁,那么当孩子65岁的时候便可领到一笔较大额的人寿赔偿金(只要之前几乎没有动用过),正好作为养老生活的经济支撑。
虽然储蓄险的分红增长在后期明显更多,但是论保证的人寿赔偿部分,高保障的终身寿险一定多得多,而且从保单首年到终结时,都一定是远大于储蓄险的。
所以,储蓄险是主要为自己考虑的一种理财之道,理财总可能会有得有失。而高额终身寿更侧重于受益人一辈子的保障和幸福,它要的是每分每秒的确定和更大杠杆。
毕竟,总会有这样考虑很多的无私之人士,想到只要自己还在还有能力,就可以一直为家庭付出让家人衣食无忧,但是如果失去自己的庇护,那他们的生活可能并不会那么如意。
再加上香港的寿险保单还有简易信托的功能,比如预计留给孩子1000万,但是担心一下子全部给出去会被滥用,那么投保人在生时提前设置好领取的时间期限,比如按月还是按年这样,通过分散到10年或20年的时间让后代去拿,其实也相当于领退休养老金。
还有两点,1,不少家长担心孩子的婚姻问题。在法律上,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归为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像寿险这样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夫妻其中一方作为受益人继承的保单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
2,指定受益人如果遇到遗产继承的纷争,比如需要说服某位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可以根据遗产的估值,拿这笔人寿赔偿现金(毕竟是现金资产,尤其新的年轻一代对现金的喜爱远胜过房产)来弥补他人的损失以换取较完整的遗产。比如杭州小丽案件中,那套学区房在她的心目中的重要性当然要高过一笔给未来养老的现金。
所以,这份人寿保障不仅能作为亲人养老金的安排,还可以帮助他们保全个人财产,真的算是“慷慨解囊,大公无私”了。
三、一单两用,既为受益人考虑,也为自己考虑。
高额的终身寿险本身就有一直在增长的保单现金价值,即可以随时提取或退保拿出来现金。常常地,也许投保的时候是这个想法,若干年后又是另一番思考。如果不想留那么钱给受益人,当自己随时需要用钱的时候当然可以从这份保单里面按需提取。
比起内地的定额和增额终身寿,香港的终身寿险不仅确定性杠杆更高,而且按照储蓄险的收益算法,其现价的年化复利也可以达到4%—5%。
就像我之前写友记易达终身保的时候,其实它的现价收益比一些偏保守的纯储蓄险还要高,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纯理财来看待。再加上被保人如果是成年人,多多少少都会负有一定家庭经济责任,那么同时拥有较高的人寿保障,何乐而不为。
像很多预期收益高的储蓄计划将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最高设置在60%—70%,但高保障的终身寿还不真敢投得这么高,大多集中在30%—50%的范围,毕竟保障为先。
如图:
所以,这样的终身寿,您既可以把它当做现金财富传承的最好工具,又可以作为稳健型的长期性理财。只要提取了部分现价,那人寿保额自然会相应降低,但能灵活地满足每个家庭不同人生阶段的财务目标。
像某位家长说的,如果以后孩子不听话不孝顺就干脆把钱取出来做自己的养老金。投保人本身掌握着保单的最大控制权,取钱退保都是自己说了算,还可以随时主动更换受益人(只要不是不可撤销的),受益人也只是被动地享受保单的剩余利益而已。
比如40岁的男士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计划,5万美元/5年期,到第25周年时选择把本金25万美元提取出来补充养老金,给受益人留的人寿保障金额仍然有不少;到他81岁时,人寿保额增至110万;100岁时,增至200万美元以上。
如图:
所以,这叫一单两用,投保人要把钱全部取出来,受益人也是没办法
后面我会分析两款值得推荐的高保障终身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