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委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以“严、准、实”的标准要求不断夯实档案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日常管理突出“严”。严把材料入口关,从材料源头上正本溯源,清淤除杂,坚持做到重要信息填写不全的不归档,档案材料填写有误的不归档、材料有涂改的不归档、材料信息与组织认定信息不致的不归档,让档案内容回归本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让收入档案的每一份材料真正能成为历史记载,经得起历史考验,让对组织忠诚、对自己负责、如实填写档案材料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准确形象刻画干部“肖像”打下坚实基础。完善和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材料补充收集制度、任前审核制度、档案转递制度、信息维护工作流程等,切实压实管档人员在档案材料接收、查借阅、转递等每个环节的责任。
审核认定突出“准”。严格按照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专项审核认定有关要求进行审核认定,严把程序关,坚持重要信息支撑材料不全的不上会认定、信息记载不一致未核实的不上会认定、信息有涂改未核实的不上会认定,在巩固和深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基础上,逐项核对,积极开展早期原始缺失材料查找和新形成材料的收集归档,切实提升纸质档案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在持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方面,推动辖区内各管档单位及时掌握档案工作相关政策和业务规范,通过专题培训会、“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辖区内各单位管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水平。
结果运用突出“实”。增强“常查档、勤用档”意识,把档案利用贯穿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动议即查,凡进必查,凡转必查、在干部动议考察过程中,将档案记载情况与廉洁自律、谈话情况、现实表现相印证,确保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将那些对党不忠诚、不如实报告、篡改档案等行为的干部识别出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宋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