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鼹鼠吗?就是那种一辈子蜷在地下的小东西。
它们打洞的本事厉害得很,能在土里刨出四通八达的地道,可那双眼睛早就没用了,灰蒙蒙的一层膜盖着,压根看不清东西。听人说,这玩意儿要是不小心钻出地面见了光,立马就乱了套——浑身发抖,爪子胡乱扒拉,中枢神经全乱了,器官也跟着失调,要不了多久就没气了。
她总说,自己就是一只鼹鼠,还是个“见光死”的鼹鼠。
这世上,她只敢让一个人看见自己。
亲戚朋友都以为她出息了,在北京挤地铁、加班、挣大钱,逢年过节她拎着大包小包回家,笑着说写字楼里的咖啡有多苦,地铁早高峰有多挤,说得跟真的一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些光鲜的话都是编的,她就躲在一座小城的出租屋里,白天拉着厚厚的窗帘,房间里永远昏昏暗暗的,只有到了晚上,才敢借着路灯的光,慢吞吞地出门买点儿吃的。
她和那个人的见面,像极了老电影里情报员接头。
从不敢选亮堂的地方,要么是深夜的公园长椅,要么是地下停车场的角落,连路灯照得到的地方都要避开。每次约好见面,她总要提前二十分钟到,躲在树影里,确认四周没人注意,才敢慢慢走过去。他会带一杯热奶茶,不说话,就坐在她旁边,两个人听着风吹过树叶的声音,听着远处马路上的车声,偶尔碰一下手指,都像触电似的赶紧缩回来。
有一回,她出门急,忘了拉帽子的拉链,被路过的一对情侣多看了两眼,她当时就僵住了,心脏砰砰跳得快要炸开,攥着他的袖子,指尖都在抖。还是他轻轻拍着她的背,低声说“没事,没事”,她才缓过那股劲儿,眼泪却忍不住掉了下来。
她也问过自己,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可她不敢想答案。
就像那只鼹鼠,一辈子待在地下是憋屈,可真要是把它拽到太阳底下,那才是要命。
她宁愿守着这一片只有两个人的黑暗,至少在这儿,她还能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