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岁那年,在浙江乡下住过一年。
父母在上海工作,忙,把我送回了奶奶家。初到时,我什么都不会——不是笨,是没机会学。堂兄弟姐妹们会喂猪、会烧火、会在田埂上跑,我不会。但我适应得快,没多久就和他们玩在一起了。只是有一条:我是外来的。小孩都欺生,那种“你不是这儿的人”的感觉,是实实在在的。
学校里的女孩子,课间最热闹的事就是踢毽子。
操场边上,三五成群,围成小圈。毽子在脚尖翻飞,一上一下,像长了眼睛。有的单脚连踢,二三十个不带落地;有的左右脚交替,身姿轻巧得像跳舞。彩色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光,紫红的、翠绿的、金黄的,一个比一个漂亮。那年月的乡下,玩具大多是破旧凑合的,可这些毽子,件件都像小工艺品。
我站在旁边看,羡慕坏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毽子全是女孩们自己做的。不光是做,连羽毛都是自己亲手从公鸡身上拔下来的。这是当地的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学龄期的女孩子,都要有一枚自己杀的鸡、自己拔的毛、自己做的毽子。拿着这样的毽子,在小朋友面前才有面子,往后也没人敢看轻你。
我听了,心里暗暗记下了。
奶奶家养了很多鸡。有一只大公鸡,毛色黑、黄、金相杂,太阳一照像是穿了铠甲。它最凶,整天追着母鸡啄,把人家背上的毛都咬光了。奶奶每次喂鸡都要骂它:“真不是个好东西。”又说,这种老公鸡肉老归老,但味足,盐焗了最好吃。过年做盐焗鸡,是当年最好吃的大餐。
奶奶平时对我可好了。她从不勉强我做任何事,包括这个杀鸡做毽子的风俗。她知道那是本地女孩的规矩,而我是城里来的,不强求。但我心里一直想着那件事。
一天,家里没别人。
我拿了堂哥平日捞鱼的网竿,悄悄靠近。那只公鸡正埋头吃食,浑然不觉。我猛地一罩,把它整个扣住,立刻系住了它的双脚。
它开始叫。那叫声很尖,划开院子的安静。我有点心不忍。可脑子里转过两个念头——一是奶奶骂它的话,欺负母鸡,真不是个好东西;二是盐焗鸡的味道。不忍心就散了。
我拿剪子,对准它的气管,咔嚓一下。血涌出来,手一滑,鸡从我手里挣脱了。它没有立刻死,歪着脖子在地上乱扑腾,血洒了一地,翅膀扇起来的灰尘呛得人睁不开眼。我的心跳得很快,但没觉得多害怕——就是紧张,盯着它,等它停下来。
这时候我看见奶奶站在门口。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我不知道。但她一定看见了整个过程。她没有阻止我,脸上带着笑意,默不出声。
那笑意我到现在都记得。不是惊讶,不是鼓励,不是夸奖。更像是一种——看见了,知道了,我的孙女原来敢做这个——的那种淡淡的、满意的笑。
然后她转身去烧了一锅热水,帮我一起把鸡收拾干净。她从那只公鸡尾巴上拔下三根最漂亮的羽毛,黑中带金,暗处沉着,亮处又泛出一层琥珀色的光。又从箱底翻出一枚特别好的铜钱,方孔周正,磨得发亮,还有一小块海宁羊皮的边角料——浙江的羊皮数海宁的最好,又软又结实,做毽子底最合适不过了。她把这些东西放在我手心里,脸上还是那层笑意。
我用羊皮盖住铜钱,把三根鸡毛扎紧,一针一线钉上去。做毽子有讲究:羽毛要烫平,线要扎紧,针脚要密。海宁羊皮的底子软硬适中,缝起来格外顺手。我坐在屋檐下,一针一针地缝,太阳从东边挪到头顶,手心里全是汗。
做成的那一枚,黑、黄、金相杂,沉甸甸的,很好看。
第二天,我带着它去上学。课间拿出来踢了两脚,毽子在空中翻了个跟头,稳稳落下。旁边的女孩们都看见了。那个霸气十足的女孩走过来,拿起我的毽子看了看,捻了捻羽毛,又摸了摸底下的羊皮,没说什么,放下走了。
从那以后,我完全融入了她们。那层薄薄的、隔在中间的东西,彻底消失了。我再也不是那个“城里来的小孩”,而是她们中间的一个。
那枚毽子我踢了整整一年。天天踢,课间踢,放学也踢。羽毛渐渐散了,羊皮底子磨薄了,铜钱磨得更亮了。后来它去了哪里,我记不清了——大约是踢坏了,随手扔在了某个角落。没有带走,也没有留下。
但那一年,是我终生受益的一年。它是一个城里孩子对自己的挑战:你敢不敢做一件你从来没做过的事?你敢不敢像那些乡下女孩一样,胆大心细,亲手完成一样东西?我做了,而且做成了。
那年过年,奶奶做了盐焗鸡。灶火映得满屋通红,金黄的鸡皮裂开,热气腾起来,肉汁顺着骨头往下淌。奶奶扯下一个大鸡腿,塞到我手里。咸香滚烫,是那个冬天最好的味道。
一年后,父母来接我回上海。
我把那一年的记忆,奶奶脸上的那层笑意,还有那个十岁的自己——那个敢一个人抓起公鸡、敢动剪子、敢看着血洒一地而不哭的自己——全都带走了。